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21-03-27 16:12:42關於民法修法 成年人20歲改18歲的問題 112年開始實施
換句話說 112年元旦以前出生的人 20歲成年
112年元旦以後出生的人 18歲成年
那112年元旦以前出生的人 假設某甲111年12/31出生 131年12/31成年
112年元旦以後出生的人 假設某乙112年2/1出生 130年2/1成年
這樣感覺很奇怪 晚出生的乙 成年的時間反而比早出生的甲 還要早
請問這部分要怎麼解釋呢??
作者: Sentimental (sentimental) 2021-03-27 16:17:00
怎麼可能是這樣算XD 112年施行之後 所有滿18歲的人就是成年人了 才不是112年施行以前的人適用20歲成年 112年施行以後的人適用18歲成年好嗎
作者: asomi 2021-03-27 16:17:00
適用的是當下年齡吧,112年元旦當天只要滿18歲就是成年了不管你是18,18歲半還是19歲通通成年
112年實施之後,就適用全體台灣人了,孩子要變通阿
作者:
muaci (無)
2021-03-27 18:24:00老師如果是這種邏輯的話,還不快逃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3-27 18:30:00簡言之112.1.1後1.18以上一律成年2.18年-20歲享有權利 到20歲前繼續享有 修法理由舉例贍養費3.18前已婚 18前用舊法 18後用新法
……我很好奇老師上課是只寫"民法修法 成年人20歲改18歲的問題 112年開始實施"這句然後下面一句是你理解錯誤還是你整篇文的內容都是老師講的?
作者:
w1011 (漪狑)
2021-03-28 15:35:00M大的修法舉例贍養費是什麼意思?
一、我覺得您單純誤會老師的意思;二、老師舉例的不好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3-28 17:08:00立法理由案例是指離婚時一方約定給付扶養費至子女成年然後說112.1.1後滿18時 這個扶養費可享有至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