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飯後始發現未帶錢,逕自離去
想請問甲離去行為是否會成立詐欺罪的不純正不作為犯?
如果不成立的理由是什麼QQ
作者:
apple94 (瑁)
2021-03-17 21:59:00沒施用詐術 不會成立詐欺
甲名字有「鮭魚」而去壽司郎吃免錢的飽足揚長離去,不成立詐欺罪,合理XD
我知道他點餐的時候不該當詐欺但我思考的點就是他不付錢離去這個不作為QQ
作者:
apple94 (瑁)
2021-03-17 22:25:00應該也沒有保證人地位吧 再退步來看,也沒有陷於錯誤和財產處分...
又沒有騙人,要怎麼詐欺,債務不履行,不當得利,民法179。本案不是事前故意,而是事後發現離開,刑法的分析有請功力深厚的鄉民大大們解答。
就離開這件事怎麼讓人陷於錯誤我是寫不出來可是直接轉身離開也沒事感覺毛毛der就事了QQ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03-17 22:59:00我是覺得飯後始發現不帶錢 不會扯到詐欺罪 單純債務不履行,完全沒有施用詐術可能但如果是去之前就原本要故意不付錢了,那就照施用詐術,使相對人限於錯誤....,成立339第二項
作者:
pinjose (jose)
2021-03-17 23:24:00就算之前就存心欺騙,這也是民法問題吧?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3-17 23:25:00題目是飯後發現未帶錢,不是一開始就故意要吃霸王餐,但現實你也很難舉證人家故意然後不付錢離去是單方行為,老闆有因為他不付錢離去而做出錯誤的財產處理行為嗎?沒有吧
重點是要怎麼證明自己是忘記,人家一報警你還是要上法院(實務層面)
逕自離去....沒跟店主說,這沒故意才有鬼發現沒帶錢,所以就能烙跑嗎鮭魚跑錯店家那是P圖幻想文,總不會去麵店消費拿別家待餐來說嘴吧待用餐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3-18 00:21:00真的要分析的話(1)事前是否基於霸王餐進餐廳是>339條否>(2)(2)事中/後發現沒帶錢僥倖心態逃離>339條意外發現沒帶錢>難謂339條
作者:
apple94 (瑁)
2021-03-18 00:31:00淺見:事前有霸王餐故意,點餐算施用詐術;事前無霸王餐故意,單純逃離非施用詐術
紅明顯實務上要辦詐欺 因為民眾會講警察吃案反正未來外星人抓走也要開案就是了
作者: laup300687 (Lausir) 2021-03-19 09:15:00
推樓上 直接就是詐欺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