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變革!司法、法制職公務員「一起考試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1-03-11 23:11:43
這個制度最可怕的是變相減少律師人數
因為一定會有考生為了當司法官反覆參加司法特考
現在制度分流的好處,至少律師名額和司法官名額分開
未來第一階段名額都合在一起的時候
只要有人司法官甄選沒上
直接重考再來一次,就會佔去律師的名額
經年累月下來被佔走的名額會非常可觀
只能說考試院真的每年都想方設法來整考生
作者: s100041047 (BambooLin)   2021-03-11 23:15:00
草案都還沒出來..
作者: haohaobobo   2021-03-11 23:24:00
就丟風向球啊 反應好就推 反應不好就當笑話看啊 不過這政府好像往往反著做就是了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3-11 23:27:00
下面有說實習完資格保留兩年了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1-03-11 23:44:00
這樣大學校名是不是會影響面試?小的去重考了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1-03-11 23:59:00
我覺得律師名額影響不大,因為及格實習後還可以三年內甄試兩次,我比較擔心甄試的不公平不透明,現在司法官三試只佔總成績一部,如果之後改成甄試是否決定權全部握在委員手裡?可能就有伸黑手的空間。
作者: lawrence7373 (一羽毛)   2021-03-12 00:43:00
限制參加甄試的次數就好,德國第二次國考就只能考兩(三)次
作者: ghtybng   2021-03-12 01:00:00
這個政策讓我想到現在的流浪教師跟廉價耐操的代理教師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21-03-12 02:02:00
當然是為了深黑手進去啊,寒門子弟哭
作者: st94067 (黃金臘腸)   2021-03-12 03:31:00
唯一能改變的只有選票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21-03-12 05:21:00
律師轉司法官 這條路只要是通的 這個問題基本上沒有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21-03-12 08:24:00
可能你爸你媽是司法官高層的話,通過甄試的機率相對提高?現象制度還比較公平
作者: propyl (propyl)   2021-03-12 08:32:00
越改越爛。把律師拉進來幹嘛?目前只要實習五個月,自認不合適的拿到律師牌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不一定要執業。想當律師的就繼續在這一塊磨練,薪水也有增加的機會,就是憑本事。現在一定要綁一年用來實習,真的是過度侵害職業選擇自由。
作者: jimjohny (吉米)   2021-03-12 10:12:00
公職是外加的名額,不包含在律師名額內我有幸參與會議,週末抽空回一篇
作者: hn705365 (fr049994)   2021-03-12 11:07:00
若芳,我不想努力了!
作者: fbtm (fbtm)   2021-03-12 11:15:00
會計師也來稿啊,跟記帳士還有高考會計審計一起啊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21-03-12 11:25:00
律師品質的問題應該回歸自由市場機制解決,而不是強迫考生延長實習期間,還要被政府低薪壓榨一年以實現之名充電公部門的廉價勞工以實習之名充當公部門的廉價勞工而且實習階段還要被公部門的人員打成績,再作為甄試的評斷依據...根本特別權力關係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1-03-12 16:34:00
考司律還認為自由市場,要不取消律師專門技術人員考試?特別權利關係也不是這樣用的,考績、成績疑義的救濟,釋字背的還不夠?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風噴射阿姆)   2021-03-12 16:41:00
司法官甄選沒上不用重考吧 這個制度?
作者: steven920705 (hahaha)   2021-03-12 19:02:00
所以會廢400分門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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