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婚約解除vs婚約違反,為何損賠要件不同?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2020-09-22 23:19:39
補貼一下979的條文
第 977 條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
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 978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
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 979 條
前條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
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解除婚約時,需要本身無過失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但是對方違反婚約時,卻沒有自己無過失才能請求損害賠償的規定,
換言之,就算一方違反婚約的原因部分歸咎於他方的過失,
他方仍得請求損賠,被請求的一方則可主張過失相抵減輕責任。
但為何兩個法條會有這樣的差別規定呢?
是有甚麼特殊理由嗎?
請問大家,謝謝。
作者: jack12872 (炎煉凡爾斯)   2020-09-23 07:49:00
一個是合意解除,一個是違約,本質上就不同啊今天兩個人關係破裂,雙方對於關係破裂的狀況都有責任,決定好聚好散的時候,就沒有賠償的問題
作者: finley1990 (Finley)   2020-09-23 08:03:00
977講的不是合意解除吧……
作者: setetsfe (LYY)   2020-09-23 08:09:00
976-婚約解除條件,977-合法(976)解除時無過失者得向有過失者求償,悔婚(不合法-976)者負賠償責任悔婚前加個978-
作者: Rainbowdays (Silvia)   2020-09-23 09:41:00
978的意思是指悔婚吧,訂了又不想結?被毀婚那個人沒有976那些情形,那悔婚那個要賠償損失978的那個他方無976那些情形...那不就是沒過失嗎?
作者: ededws1 (ATMJin)   2020-09-23 12:00:00
毀婚那個=解除方;被毀婚那個=被解除方?
作者: yoyoyuyugigi   2020-09-23 12:56:00
977還能主張非財產損害,978不行漏看979了...抱歉
作者: ouono   2020-09-23 13:00:00
yo大 978搭配979的話不就能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謝謝 擔心自己理解錯誤
作者: martin1007 (龍皮)   2020-09-23 13:31:00
你約都訂了本來就不能亂違約,但婚約不能強制執行,所以走損害賠償,如果你想不受婚約拘束又不想賠償,就只能合意解除或看有沒有法定解除事由,基本上就是違約跟解約的差別,配上身分法的特性
作者: Rainbowdays (Silvia)   2020-09-23 14:29:00
元PO的疑問應該是為何977要一方無過失,978不用吧但我理解是978也要,只是換個說法而已.
作者: ededws1 (ATMJin)   2020-09-23 14:55:00
978有過失的就解除婚約的那方啊如果被解除方本身就有976的過失那就是走977所以兩條都是過失,只是977前提是976的法定過失
作者: martin1007 (龍皮)   2020-09-23 16:38:00
976各款事由就是嚴重到立法者覺得解除婚約情有可原,所以任何一方對該事由有部分責任(有過失)的話,為了結婚付出的損失就該自己吸收。但978則是因為發生其他不到可以解除婚約的其他事由(當然也可能一方單純不想結婚了)而違約,此時被違約的一方所付出為準備結婚的財產上損失就該由他方賠償舉例來說,婚約訂定後男的被抓到在路上跟其他女生牽牽小手,女的氣到不想結婚了,但此時因爲沒有嚴重到976的解除婚約法定事由,所以這時女的違反婚約仍須賠償男的為準備結婚所付出的財產上損失(如已付的婚禮場地訂金)所以男的雖有過失仍得依978請求財產上損賠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2020-09-23 20:10:00
樓上m大的舉例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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