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國籍法問題請教與請益

作者: tonyshao5236 (偷尼洨)   2020-03-19 14:48:40
101年高考三等
小莉於民國六十九年三月二十日在新北市出生,係非婚生子女,其出生時,生母為
外國人,生父為中華民國國民,一直住於國內,依我國國籍法規定,小莉如何可以
取得我國國籍?請舉出五種情事分別敘明法定要件。
請教此題如何回答?
謝謝@@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20-03-19 14:51:00
我國是屬人為主,屬地為輔生父屬於中華民國國民,兒女有我國國籍(有錯再麻煩板上前輩糾正)上述的解釋,可參考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5款
作者: jason30325 (勇敢胖薯鼠)   2020-03-19 16:45:00
非婚生子女,生父要先認領而取得法定親子關係後,小莉才可以取得我國的國籍或生母先歸化為我國籍,再依國籍法第七條申請隨同歸化
作者: tonyshao5236 (偷尼洨)   2020-03-19 18:29:00
五種情事是哪五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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