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請教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問題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20-03-11 19:48:54
刑法214條有關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我知道實務有見解認為公務員若尚有實
質審查義務,則不成立本罪
但刑法苦手想請問的是..怎麼判斷公務員有實質審查呢?
目前書上看到的有:
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戶政結婚登記、公司變更登記等,係採書面審查
勞保局對投保單位申報之勞工有實質審查權責
請問這是如何去判斷的呀(?
是涉及權利得喪變更嗎?
我如何知道公務員有沒有實質審查權
問題有點蠢但我真的很疑惑..
還請版友指教> < 謝謝!!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20-03-11 19:54:00
個案審查 題目看老師願不願意提示 不然你就兩說並陳若有....若無....這樣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20-03-11 21:58:00
好的~不然就先這樣好了..謝謝您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20-03-17 22:15:00
不審查的就人事或主計啊,如差旅,津貼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擠的空氣)   2020-03-28 16:30:00
這個問題主要是公法上意思表示的問題,依照行政程序法,行政機關也要經過行政調查證據後,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從而做成行政行為,所以如果行為人所提供的不實事項,有經過上開程序,那麼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108台非166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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