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立院三讀 考試委員減至7-9人任期4年 不得赴中兼職
2019-12-10 10:33 記者林麗玉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將現行19名考試委員調降為7至9名,任期從6年改成4年;另外,條文也新增考試委員不得赴中國大陸地區兼職,若違反規定,即喪失考試委員資格。
民進黨團提案《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針對考試委員名額、任期、與資格等規定予以修正,原本民進黨團版本將考試委員人數由現行19人降至3人,不過初審通過降至7人,民進黨團今天再提修正動議,除正、副院長外,考試委員由現行19人改降為7-9人,儘管親民黨提出修正動議降至13人,國民黨團則是反對縮減人數,但民進黨團仍透過人數優勢表決,強行闖關。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考試院組織法》修法涉及五權分立,民進黨提案並無尊重考試院,形同兒戲,曾提到,民進黨團不斷想限縮考試委員人數,也限制考試院權責,令人質疑,是藉由修法讓五權分立走向三權分立,曾銘宗說,民進黨執政三年半,不斷修法擴張政務員額,到處充斥政治酬庸,國民黨反對限縮考試委員人數,應該依照憲法維護。
親民黨總召李鴻鈞也質疑,民進黨要讓考試委員虛級化,政府準備好了嗎?李提到,考試委員是在於質得問題,不應該是人數量的問題,尤其當初立院檢討國會減半,現在國會減半後,倉促修法後造成不良後果,所以建議考委不要大幅刪減人數。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支持考試院、監察院兩院廢止,徐表示,時代力量黨團支持先縮減考試委員人數,但時力還是期待回歸修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216724
作者:
Audien (Audien168421)
2019-12-10 11:20:00哪時候施行啊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19-12-10 11:24:00個人也支持監察、考試兩院要廢除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9-12-10 11:29:00推二樓 這兩院真是兩大盲腸院...
作者: hjw1023 (彭于晏) 2019-12-10 11:49:00
走向三權分立才是正解,五權分立根本沒意義
作者:
xxxkey (跌一跤)
2019-12-10 12:12:00Well done,本來就該減
作者:
RaY4451 (R.K)
2019-12-10 13:17:00修憲進度:0
跟國賠法一樣還沒總統公布啦,不用變就算總統公布也要等生效,那時候說不定都考完了還有就算變了,考題我就不信還真有7-9給你選,除非出題者有消息,不然這個時間題目早就出完了
作者: a86562018 (風吹芋頭芯) 2019-12-10 16:22:00
我也覺得不會有7-9這個選項 跟原先的差太多了哈哈
作者:
youngsam (è¦åŠ æ²¹è¦åŠ æ²¹)
2019-12-10 19:28:00立法院刪考試院委員人數,這確定合憲嗎?
作者:
holdbird (留下來~~)
2019-12-10 21:19:00樓上 dpp一黨獨大 違憲也能搞成合憲的 放心啦
作者:
umaga1 (QQ)
2019-12-11 00:15:00笑死 考委跟監委早就是酬庸 曾立委不知道嗎早該回歸三院 不然養一堆肥貓在那邊幹嘛?
作者:
edu4841 (如韻)
2019-12-11 00:44:00憲法本來就沒規定考委人數
作者: tokugawa9339 (努力人生GO) 2019-12-11 06:10:00
覺得慢慢縮減較佳。不過從這下手,未來是不是可以順利推動考科刪減,也是可以關注的
怎麼不合憲?憲法沒規定就可以從法律來改。你如果是改監察委員人數才違憲
作者: danniel21 (馬力個逼) 2019-12-11 10:19:00
廢考試院是一回事,廢掉考試制度又是另一回事了!
憲法有寫考試委員人數嗎 違憲在哪整天喊人家酬庸 現在砍酬庸的盲腸單位也有話說喔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9-12-11 10:49:00當年設計考試院 就是擔心行政權過於強勢亂搞臺灣繼承了共產黨的以黨領政 行政立法總是配合監督力道很弱再養媒體攻擊司法 削弱考試監察 嘖嘖嘖
憲法第84條,規定考試委員若干人。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才是規定19人。如果今天通過的是刪除才會有違憲的疑慮啦。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19-12-12 10:53:00「廢考試院是一回事,廢掉考試制度又是另一回事了」?d大真可愛,誰來執行?用人的行政部門來執行嗎?考選跟用人同一超容易有後門
作者:
qmaper (~å¡ç‰‡~)
2019-12-12 13:21:00考試委員到底是在幹嘛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9-12-12 19:37:00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歐美民主國家找不到有「考試權」被單獨拉高到三權並列的
作者:
pxhome (亮雞雞)
2019-12-13 23:02:00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有指定人數的是監委,考委只有若干人,所以只要4人以上含正副院長就不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