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政府採購法疑問-代辦採購

作者: dadapuppy (dada)   2019-10-11 03:06:56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大家好,讀書中遇到一些問題,
想請問「104年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新進職員甄試」的一題採購法考古題如
下:
下列哪一種情形得不適用採購法關於招標、決標之規定?
(A) 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
(B) 機關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的機關代辦採購
(C) 機關辦理採購,將其對規劃、設計、供應或履約業務的專案管理,委託廠商為之
(D) 軍事機關辦理文具用品之採購
答案是B,而我的疑問在於B選項不就是採購法第40條所規範的「代辦採購」嗎?條文中也
似乎沒看到有標示不適用招標、決標之規定,希望大家能幫忙解惑,祝各位考試順利,謝
謝!
作者: ghostdx (Eker)   2019-10-11 04:04:00
機關洽機關只需長官協調即可 不需經採購法 代辦機關辦理採購時才會用到採購法 個人小見解給你參考參考
作者: sssn1 (洛克)   2019-10-14 22:01:00
機關洽機關代辦 前者不需要特地先辦個採購來決定哪個外機關符合要求而得以幫它代辦採購 直接洽辦即可如桃園市府 很多採購會由需求機關洽工務局(採購科)代辦需求機關即為洽辦機關 工務局(採購科)即為代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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