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姐好,
有關並立制有利大黨的疑問
全國會總共選出100席
假設a黨於區域佔26席,不分區50%
以並立制來看,假如以一般並立制的區域立委佔75%,不分區立委佔25%來看
a黨可得39席
假如在並立制改成區域立委占50%,不分區立委占50%
a黨可得51席
有疑問部分是課本好像是說多數決的席次比重越高,則越有利大黨,所以聯立制一般是50%50%,才會有利小黨
但我實驗看來是因為聯立制的席次計算方法(政黨席次會受限於不分區的比例)才有利小黨的
反而在並立制區域立委(多數決)席次比重越高
例如延續上述假設
a黨在聯立制選舉中,無論是75%25%,還是50%50%,席次都僅有26席
確實並立制大黨會較為有利,但似乎非因席次總席次比重不同,而是因為席次計算方式的原因
不知道是我計算哪裡出錯還是哪裡誤會
有那裡難理解的需要解釋敬請提出,感謝學長姐願意參與討論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