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6地方特考四等法學緒論第19題

作者: ralftalent ((/‵Д′)/~ ╧╧)   2019-05-14 23:35:53
19.下列有關職務著作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如無約定時,著作權歸受雇人所有
(B)職務著作之著作權歸屬,得由當事人以契約約定
(C)當事人得約定,於著作完成時,由雇用人取得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D)當事人得約定,於著作完成時,由受雇人取得著作人格權,而由雇用人取得著作財產

考選部的答案是(A)
著作權法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
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
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著作權法第 21 條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看完板友意見,及重新看完著作權法第11條跟第21條來看,我把「著作人」跟「著作權」
搞混了,考選部的答案是對的。
謝謝各位板友提供的意見。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4.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作者: sheiliu (runrunrun)   2019-05-14 23:49:00
「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約定著作人就是約定著作人格權的歸屬,按11條但書,C應該是對的。A選項中的著作權是指著作財產權部分,規定在11條二項。
作者: jamil712210 (賈米歐)   2019-05-14 23:55:00
無約定時,著作人格權歸受雇人,著作財產權歸雇主
作者: glass0520 (快樂就好)   2019-05-15 03:53:00
就不能得到人格權啊,怎看著法條選c噢,是我題目看錯,抱歉!
作者: rainyday203 (豆皮壽司)   2019-05-15 20:43:00
重點在於人格權不能轉讓或讓別人取得阿A選項講的是「著作權」,11條講的是「著作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