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99年律師憲法考古題

作者: soltre (所羅)   2019-04-25 23:56:34
大家好,想請教一題99年律師憲法考古題:
https://imgur.com/GpybHqg
個人有疑問的地方是"緊急安置5日"的部分
老師上課時說此處超過二十四小時
依釋字690、708號解釋,屬於違憲
但我看了一下兩號解釋
無論是690號解釋的強制隔離,或是708號解釋的暫予收容
時間均超過二十四小時,但都合憲
請問此處之合憲性應如何判斷? 感謝各位
作者: isiyou (呆頭鵝)   2019-04-26 00:13:00
690是涉及到照護型人身自由的限制,708則是非刑事被告的人身自由限制。然後384、392早就肯認了不同事務領域的人身自由會因為不同態樣而有程度不一的保障。690是因為又同時考量衛生醫療專業,而708則是考量到「合理作業期間」,但同時要求若在收容期間當事人有異議要給予即時救濟,同時如果行政機關想要延長(第二次的收容)就要踐行法官保留原則。總之大法官對於不同類型的人身自由限制有寬嚴不一的審查標準,要類型化區分並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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