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法問題請教(相當性的事後、事前審查)

作者: zpkl2807 (Ryan)   2019-03-26 14:29:37
刑法「相當因果關係」關於相當性的判斷
實務見解(76年192號判例)是依經驗法則 綜合行為時一切事實 以一般人客觀的角度為
判斷基準 做「事後審查」
但是學說認為 是以一般人客觀的角度與行為人主觀的角度為判斷基準 做「事前審查」
(希望我的理解沒有錯)
我的問題是 「 事後審查」跟「事前審查」確切的意思是什麼啊 感覺好抽象 一直想不通
~QQ 有沒有大大可以幫小弟解答一下的... 感激不盡~
還是有沒有什麼例子是用事後審查跟事前審查會得出不同結論的? 用例子感覺比較好懂
作者: eugene0813   2019-03-26 14:37:00
事後即馬後砲,事前把他當成事時,也就是行為當時。
作者: Hmiriam (Ming)   2019-03-26 15:02:00
「事前」指的是在事發當下一般人的角度觀之,「事後」則是經過法院綜合一切條件審酌。以嫌犯持玩具槍搶劫為例,如果以事前判斷,客觀一般人的角度皆會誤以為是真槍而有危險;若以事後角度觀察,亦即經過調查審理後,則該行為至始即無危險性。(我是這樣理解的希望沒有錯QQQ)
作者: kongfusuperm (霸道肥宅)   2019-03-26 15:28:00
事前審查是一般人處於行為當下判斷再加上行為人的特殊認知,事後審查是法院依照當事人所提出證據判斷。事後證據的提出跟證明力的判斷可能會與事前審查的判斷基準有不同,就是法確證效果。我覺得4這樣拉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19-03-26 16:58:00
這裡有關事前事後審查的用詞,個人以為實務與學說所指涉的內容可能相同,只是學說上向來會要求實務在說理上
作者: silversteven (銀色力量)   2019-03-26 17:01:00
有主觀說客觀說和折衷說三說啦 採相當因果關係論者多數說似乎是折衷說 但實務採客觀說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19-03-26 17:01:00
必須符合學者們的用語,所以可能會對實務的見解有些許微詞,畢竟實務工作者所做的一定是事後審查,只是這事後審查的內容會是實務工作者以一般人的眼光來檢視行為
作者: silversteven (銀色力量)   2019-03-26 17:04:00
但實務的客觀說和學說的客觀說似乎又有不同 實務是說法是行為人行為時一切客觀存在的事實為基準(PG好像採此時說 而(德派)學說的客觀說是以一般人的角度為基準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19-03-26 17:07:00
人在行為前以及行為時所瞭解的情況。淺見以為實務的意
作者: silversteven (銀色力量)   2019-03-26 17:07:00
所以像是107大副被毆打因為特殊體質往前倒的那題依據實務的看法 就有相當因果關係(因為是以客觀所存在的一切情狀為基準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19-03-26 17:08:00
見僅止於此,倒是學說對於「事後審查」作了過多的解讀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19-03-26 23:03:00
http://maykarlhsu.blogspot.com/2018/04/blog-post.html?m=1這邊有篇個人在用白話文講這個問題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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