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鄧姓3歲女童前天下午坐父親轎車到自由三路一家加油站自助洗車時,疑似在
車上把空氣噴槍放進嘴裡,造成女童臉色蒼白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父親在警訊時聲
稱,女兒是自己拿噴槍放進嘴巴,先依過失致死罪諭令父親6萬元交保。但此說法遭醫師
打臉。
今天看到此則新聞,想起剛上的刑法。
因為剛接觸國考對於申論題型還有待加強....
想請益國考版的高手~
設父親的敘述為真實好了,跳過構成構成要件。
此案件父親的違法性以及罪責該如何在申論題下手?
謝謝國考的各位高手了~~~
如果有違反板規的話請告知會刪除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