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行政法 裁罰性與單純不利處分區別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8-12-24 17:29:30
看了半天
還是不懂這兩個要怎麼區分實益
講了半天好像看了一堆廢話
到底要怎麼區分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8-12-24 18:18:00
一個是懲罰你!讓你痛! 一個是你做的不好,剝奪或限制你的資格。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24 18:20:00
有沒有義務違反的差別
作者: eugene0813   2018-12-24 18:30:00
標準是有無義務違反,但還是要多看例子。有些你以為是行政罰,但學者以為是管制性不利處分。
作者: anewone (拼命賺錢存錢)   2018-12-25 14:18:00
單純命除去違法狀態或停止違法行為,就是管制性不利處分而非行政罰,如限期改善、拆除違建等
作者: tony0501 (tony)   2018-12-26 19:32:00
個人認為詹鎮榮教授在這邊的論述很棒
作者: sinya013 (Asta)   2018-12-27 00:43:00
裁罰性適用法規是行政罰法,例如闖紅燈被處罰鍰,是因為自己本身違反義務。單純不利處分,適用行程法,例如申請建照沒被核准,對相對人來說是負擔處分,但不是因為他違反了什麼義務,只是他的條件不符申請。另外裁罰性還會受限於行政罰法第7條跟第9條,責任條件和責任能力,單純不利處分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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