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抵押權額分配的問題??

作者: Mcdona1d (麥當勞 ™)   2018-11-03 21:58:38
A有一塊土地,價值1200萬。
設定抵押權給甲而借了500萬(第一順位),
設定抵押權給乙而借了400萬(第二順位),
設定抵押權給丙而借了400萬(第三順位),
設定抵押權給丁而借了300萬(第四順位),
之後甲向丁說:「我拋棄我的抵押權順位」
當拍賣土地後,請問下列那一個是正確的呢?
(1)
甲拿150萬
乙拿400萬
丙拿400萬
丁拿250萬
(2)
甲拿312.5萬
乙拿400萬
丙拿300萬
丁拿187.5萬
或者是其他的答案呢??
作者: ai3210260 (古拉格)   2018-11-03 22:49:00
2 相對拋棄
作者: Shinbei (新兵衛)   2018-11-04 09:54:00
大原則就是除非甲絕對拋棄,丙才會拿到超過原來的300萬。
作者: tp943308 (尊爵不凡廢文王)   2018-11-08 18:41:00
絕對拋棄才是1而且絕對拋棄的話甲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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