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沒有法律效力可以訴願行政訴訟?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8-09-20 10:27:49
剛剛看到新聞報導「以核養綠」公投案的中選會回函強調表示,該回函沒有法律效力,但
是又有教示條款,意思是這不是行政處分,但是還可以訴願及行政救濟?
是不是有什麼特殊見解,感覺就是怪怪的,如果國考問中選會的回函定性,答案應該選可
以訴願及行政訴訟救濟,而不具法效性的觀念通知?
請教有無「學者」支持這見解?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9-20 10:45:00
請問一下回函正本哪裡看得到 完全不相信[新聞報導]這來源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8-09-20 10:55:00
https://youtu.be/TVXwx9cHgzg不能說「新聞報導」,誤繕,應該說是「政論節目」,重點是這觀念,以及有這個回函嗎?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8-09-20 11:05:00
回函到底是針對什麼回個人覺得中選會拒收補提的兩萬份應屬事實行為喔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8-09-20 11:19:00
這件事件讓人覺得法律真的很難讀,如果法院拒絕人民補件,是不是也是事實行為?如果警察拒絕受理報案,是不是也是事實行為?或者,行政機關的拒收申請或補件都是事實行為?在不同事件,也有區別實益?因為這政論節目有引用新聞報導畫面,所以開題用語產生誤會,但是本話題只是想確認,是不是有這樣的函文內容,如果變成時事題,這樣的回文是不是可以救濟?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8-09-20 11:39:00
不管函文定性如何,都可以行政爭訟,頂多就是程序不受理但中選會自己定位非處分又教示可爭訟,吃飽太閒啊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9-20 11:45:00
同g大說法 其實原po你陷入以行政機關角度判斷事情了 能否救濟不是以書面是否記載行政處分 抑或機關認定有無法律效力還是以內容記載處分得否救濟 應視案件本身是否有影響當事人權利有否變動 大法官釋字似有相關解釋
作者: orcman124   2018-09-20 12:18:00
釋字423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8-09-20 12:49:00
謝謝各位解答!我以為是不是可以第8條提一般給付,但是又覺得「可以訴願」,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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