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警察體檢刺青疑問

作者: shellhelix (東看看西看看)   2018-08-25 18:56:46
※ 引述《shadleheart (狸貓兒)》之銘言:
: 各位學長學姐好
: 雖然這已經是問到爛的問題了
: 但隨著時代的進步 社會對刺青的接受程度
: 還是想討論請益一下
: 小弟今年有幸低空飛過四等警特
: 這是昨天剛做的體檢表
: https://i.imgur.com/M2uCl5s.jpg
: 可以看到第10條關於刺青的部分
: 他勾了有並且備註了部位
: But!!
: 醫生自己也認為我的刺青並非色情幫派不雅
: 所以底下還是幫我勾了合格
: 其實在考試前也有問過警察朋友
: 他們是說手的部分看得到建議還是雷射掉
: 所以在考完放榜前
: 其實就抱著今年一定要上的決心開始雷射療程了
: 到年底受訓前理當就會清除完畢
: 但胸口的部分我是覺得完全符合規定裡的但書
: 而且平時也不會外露
: 沒打算去除掉
: 先聲明本人絕非8+9或小混混
: 手上其實就是一手是人生座右銘的英文句子
: 另一手是紀念女友交往紀念日的卡通圖案
: 至於胸口則是志願役退役後
: 跟家裡附近的關帝廟
: 擲了三個聖杯認做契孫後
: 刺在胸口改運保平安的一個Q版關帝爺
: 完全不是江湖味的那種
: 畢竟我本人氣質完全不適合
: 女友也無法接受
: 所以現在比較擔心的是
: 這張體檢表假如真的寄出去
: 到底會不會因為刺青的地方被勾有
: 就被打槍啊QQ
: 希望有類似經驗的學長姐可以分享一下
: 是否有需要重新找一個
: 願意在刺青那欄勾無的醫生重做體檢
: 還是就寄這張出去就行了呢?
: 跪求了
小弟才疏學淺,提出觀點給原po參考,若此觀點太荒謬,再請不吝指教。
我認為這是一項值得釋憲的議題,警察工作應該沒有任何一項,是規定應赤裸上身才能完
成的吧?既然警察工作時在客觀情況下,身體私密部位刺有印記完全不會影響公共利益,
也不影響本身工作能力,更無關公務員執行公務時的形象,就應受憲法:依意志而作為或
不作為之自由所保障(釋字689),不應當作應考試服公職的資格限制,更何況你的刺青
圖騰在一般社會通念下應該不會引起看到的人產生厭惡、褻瀆、噁心、羞恥的感受,在性
質上,與胎記並無不同。當然,這些論點都必須以穿上制服看不到刺青為原則。
限制私密處的刺青,就像限制穿什麼顏色的內褲一樣違反比例原則,(要是我有怪癖喜歡
每天用奇異筆在胸膛塗鴉再穿衣服蓋住,是有點變態,但有人管得著嗎?),而考警專有
所限制就算了,畢竟是學校自治,但特考後的受訓並不像讀警專能取得學歷,而只是考選
部委託警專體制代訓特考錄取者的過程,限制特考生刺青,是一種制度上的便宜行事,加
上民風仍存在著刺青與幫派的聯想,才會至今仍未推翻。
我的觀點讓你作為主張權利的參考,當然一定還有其他說法可以否定我的觀點,期待看到
你創造釋字,加油!
作者: james6666 (詹姆士)   2018-08-25 19:07:00
警察有刺青並不符合社會通念及社會大眾所期望,我大概能預料如果行政爭訟的話,會有這樣的回應。不過個人還是抱持尊重的態度,鼓勵為了自身權益而嘗試。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18-08-25 19:29:00
可以參考『長髮警察』的案例,千萬不要妄想打破保守體制https://goo.gl/EDYfPQ
作者: migo123 (migo123)   2018-08-25 19:38:00
假如被一般民眾看到了,觀感不太好
作者: gd831225 (NCHU-BK)   2018-08-25 22:09:00
我覺得警消不能刺青絕對違憲,就等有人訴訟然後釋憲了
作者: louisak48 (ching)   2018-08-25 23:37:00
我是民眾,長髮和刺青不影響我的觀感
作者: morocoyaya (無)   2018-08-26 00:40:00
我沒見過這種規定去要求能贏的,歡迎嘗試。衝撞體制不易,我們依然歡迎有志之士的努力。就算讓你衝到最後刺青讓你有條件地過關,你覺得體制會改變?你從此就快活?點名作記號,一輩子黑到底,這種職場生活你要?你符合了入試的公開規定,但別忘了,進去受訓與分發後,那可是警政署在管的。
作者: yaringg (Gigi)   2018-08-26 01:35:00
你猜猜看 入取 受訓後 在受訓期間 是否為公務員身分?如果是的話,那你的游泳啊,柔道啊 是否為執行公務?在訓練機關所做的培訓 所需要脫上衣的課程時,算不算有礙形象?至於你所說的刺青=幫派的民風,這正是台灣現今老百姓一般正常思想呀,你要怎麼推翻呢再來 公務員有規定不得兼差,就算下班時間 也不得兼差上班是公務員身分不得兼差 可以理解 但下班還不能兼差知道理由是什麼嗎?理由其中之一 就是國家認為你就算下班了,也依然是公務員的身分 並非隨著上下班而有或消失當你一個警察 上班時雖都看不到刺青,但一下班 小腿啊手臂阿 胸口阿 刺青全都露你老百姓看到了 對你警察形象如何? 這警察?流氓還差不多吧
作者: shadleheart (海上狸貓)   2018-08-26 08:49:00
看推文感覺還是有蠻多人認為有刺青就等於是流氓,覺得有點無言唉
作者: james6666 (詹姆士)   2018-08-26 10:13:00
如果長官也這麼認為,說他很無言也無濟於事,規定是早就定好了,也不是你考完才訂的,不能改變制度跟社會,就只能改變自己。就如身高規定、血壓規定、bmi規定等等
作者: yaringg (Gigi)   2018-08-26 10:55:00
你要無奈的 是為什麼小混混都喜歡刺青這件事吧因為大部分的刺青者 很多都是8+9 如果今天是像美國這樣刺青是種常態 誰還跟你有礙形象
作者: shadleheart (海上狸貓)   2018-08-26 11:41:00
對啊 所以台灣國情對於刺青文化目前還是真的有點慘該死的8+9= =
作者: diago222222   2018-08-26 11:54:00
警察形象主要是民眾觀感決定,與公益能力勤務無關
作者: lingpxs (Kelly Lin)   2018-08-26 20:22:00
1.觀感形象 你不希望你家保全管理員有刺青2.識別度太高 有機會你可能因身上的圖騰被識別出示警察身份 坐臥底 收風 被尋仇 都有可能
作者: shadleheart (海上狸貓)   2018-08-26 23:11:00
識別度這個說法我能接受 但如果是平常看不到的就不適用了啊至於保全我寧可是有刺青身強力壯的年輕人也不要是風中殘燭的老人
作者: GHOST511221 (楓)   2018-08-29 08:18:00
受訓後要小心檢舉的同學,有朋友因為換衣服被發現檢舉到區隊長,被叫去雷射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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