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讀到撲馬老師這題,卡住很久
上來請教各位大神
題目內容:
某甲意圖猥褻三歲少女,見一女童於圖書館跌倒大哭時,藉口安慰女童並撫摸女童之胸
部,女童一開始並未反抗,………,女童想掙脫某甲之懷抱,『某甲更用力壓住並撫摸
私處』
壓住部分,撲馬老師寫為強制猥褻
但兒童不瞭解何謂性,自然不會有同意性的能力,應該不具性自主,雖然甲有壓住之強
制行為,但兒童根本沒有性自主能力,從何有壓制其性自主,而符合強制猥褻中要有壓
制被害人性自主之要件?
小弟想了很久,不知道哪那邊思考出錯了,懇請各位大神指導
你的見解就是學說對決議的批評呀~能憑自己推理很厲害呢
作者: Jhan790404 (帥帥歐巴) 2018-06-18 01:30:00
99年第七次刑庭
作者: Muscleyun 2018-06-18 01:35:00
人家在講猥褻 樓上在講性交?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8-06-18 03:03:00未滿七歲都算是壓制意思
作者:
itismygod (鄉民看熱鬧!注意黃線前後)
2018-06-18 07:51:00接民法行為能力解,99.7th要背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6-18 09:38:00不要分那麼細,大家都是妨礙性自主
作者: imhank (Hank) 2018-06-18 09:42:00
撲馬是寫學理 但實務依99年第七次 七歲以下無同意能力 一律依強制論
作者: lingugu (我要改變) 2018-06-18 11:00:00
不知如何性自主和性自主法益被侵害是不同的問題
不太懂為何不同,在有的情況,才能對性自主壓抑,產生侵害吧?補充:這題撲馬老師是解為兩部分,藉口撫摸、壓住撫摸,前者解為227(有帶到刑庭決議,但未採決議見解),後者就直接解為224-1
作者:
walyun 2018-06-18 15:01:00因為有壓制表示有強制力有強暴行為,預設違反意願。但是藉口撫摸無法探知是否違反其意願,所以可能帶到性交那個決議,預設違反意願,但噗師認為不類推較合適,故採用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