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之前上民法申論班,老師說三段論法可以先寫
依民法第12條、第13條15歲的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民法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
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
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合先敘明:
請問這段如果先寫上,然後再寫
(ㄧ)本題中甲。
開始涵攝
但這樣沒有三段論證
https://i.imgur.com/7lUfpdO.jpg
附上老師給的擬答
後來上網看了公職網的解答
https://i.imgur.com/wFARpkv.jpg
想請問如果依照補習班老師教導的格式該怎麼寫
謝謝
作者:
x44025 (agg)
2018-06-06 07:45:00窺見?
只是提供一些閱卷老師說過的想法而已 如果已經習慣寫管見以為的還是可以寫啦 只是就要把握不會被閱卷老師默默的扣了1分 2分 畢竟“管見以為”是指學識淵博之人的自謙之詞你想想閱卷老師看到一個考生自稱為學識淵博之人 心裡會有什麼想法
作者:
x44025 (agg)
2018-06-04 23:20:00公職王解答和排版僅供參考
法科的格式以去年的考選部律師司法官特考解答為主最安全
作者:
zison (竹北李奧鈉多)
2018-06-05 00:17:00有三段啊,規範,事實,結論
作者:
pk0943 (.)
2018-06-05 07:53:00去司法院網站查判決書的寫法
作者: RichyDeng (jesus_love_you) 2018-06-05 08:45:00
結論非絕對,閱卷老師會從擬答中找,但不好找可能會扣印象分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18-06-05 08:58:00不要寫合先序明這四個字比較好呦
推樓上 還有“管見以為” 也是會讓閱卷老師覺得不屑的字眼
作者:
cutelum (懂 得 放 下)
2018-06-05 12:04:00請問樓上,那要寫什麼比較好呢?
作者:
cutelum (懂 得 放 下)
2018-06-05 16:20:00感謝樓上解答
作者:
zison (竹北李奧鈉多)
2018-06-05 22:09:00我是覺得管很難寫...
作者:
linsikin (飛.....到哪啦....)
2018-06-05 22:49:00很多老師都是教寫管見其實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6-05 23:03:00難道要甲說乙說 本人採甲說這樣有比管見好嗎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18-06-06 11:29:00p大,你知道合先序明真正的意思嗎?我法律系刑總教授說,那是上對下的用法,意思近於「拎北嘎力共」,你這樣寫意思是你比老師官位大,最好別用
而且有些考生也很愛寫“定有明文” 就覺得很問號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去寫沒有意義的四個字
作者:
li924iy (哩哩啾)
2018-06-09 09:26:00老師改那麼多份考卷 才不care這種小事咧 挑一個筆劃最少的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