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大家如何讀自己不喜歡的科目的?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擠的空氣)   2018-04-15 00:12:30
會有比較喜歡的科目和比較討厭的科目,
這是很正常的,
像我反倒是比較是喜歡民法與民訴,
不喜歡刑法與刑訴,
但考試不能偏廢,每一科都必須要掌握基礎的內容,
所以為了避免我不知不覺只念民法與民訴XD
我會先從兩邊有交錯的地方開始念起,
例如陳自強老師在其書《違約責任與契約解消》中的自序寫到:
「若將民法分為人法(權利主體、身分法)、物法(權利客體、物權法)及債法三大部分,
契約法講義一步一腳印走過法定之債以外大多數規定。法定之債三大部分中,無因管理與
委任關係至為密切,構造也相當接近,二者同步學習,應更有效率。不當得利法極為複雜
,是民法學習上的好望角,因在不同領域法律關係中均可能發生不當得利返還問題,並不
適於初學者學習。侵權行為因法律構造相當接近犯罪行為,刑法犯罪論與侵權行為要件論
在學習上常可相輔相成,從債法學習最有效率觀點,以侵權行為法為學習起點,較為單純
,相對容易。債編責任財產保全及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多涉及實體法與訴訟法」
所以既然你喜歡刑法,那麼不妨先從侵權行為進入民法的世界,
特別是其中有些議題更是如此,例如#509的意旨得否或如何適用於侵權行為?(王澤鑑,侵權行為,2010年3月版,頁.140)
至於民訴,不知道你喜不喜歡刑訴,如果喜歡的話,不妨將兩個訴訟法比較著念,分析其異同,
甚至行政訴訟法也多準用民事訴訟法的條文,也可以一起比較分析著念,
或是將公法上的行政契約與私法上的民事契約一起念,再往上念公法上法律行為與私法上的法律行為,
甚至將公法上的憲法訴訟法與民訴和刑訴一起念,
總之一方面透過你熟悉的事物來幫助你理解不熟悉的事物,
一方面也藉著比較來理解這些制度的異同,
建立許多連結之後應該就會念的比較順利了。
※ 引述《Hollowmoon (阿猴)》之銘言:
: 嗨大家好><
: 小弟是法律系的學生
: 在準備民法和民事訴訟法時
: 常常覺得自己讀書效率不彰
: 特別和自己讀刑法和憲法的速度相比
: 更是明顯
: 舉例而言
: 早上我花了三小時就讀完刑法半本教科書
: 但下午花了一個小時卻只讀了民事訴訟法10頁左右而已QQ
: 姑且不論讀進去了多少
: 但兩科的讀書效率就差很大
: (這裡的討論想先排除早上或下午讀書的原因
: 因為我精神都還滿好的)
: 我想最大的原因在於自己不喜歡讀民法、民事訴訟法這類科目
: 想請問版眾大大都是如何處理自己不喜歡某類科目的情緒
: 讓自己可以專注在讀書上面呢?
: 有沒有什麼可以協助自己專注的辦法
: 有請各位大大不吝分享!
: p.s我有試過喝咖啡
: 確實讀刑法或憲法的速度又更快了
: 但也因為喝了咖啡焦慮感倍增
: 所以更沒辦法讀下自己不喜歡的科目
: 最後反而比平常讀更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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