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有關課予義務訴願訴訟

作者: fishw (魚)   2018-04-02 16:22:18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因最近時事突然想到
本文不討論政治因素或其他人為因素
單純就學理和實務上理性討論
有關台大校長一案
請問台大可以走課予義務訴願和訴訟
請求教育部做成核定(不管是同意或不同意)嗎??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8-04-02 16:43:00
當然可以 只不過有時間的問題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18-04-02 16:47:00
找教育部當訴願機關ㄇ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8-04-02 16:47:00
行政機關兩個月內要做決定(現在應該時間到了)應該是行政院吧不過如果以實際來說 訴願又可以拖個幾個月 更別提訴訟真的覺得行政機關要搞人 還是搞得了的 就算最後贏了任期也不會補回來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8-04-02 18:34:00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呢 先上任再說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8-04-02 20:10:00
暫時狀態假處分需要有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害才能聲請的呢而且要道行政訴訟的環節才能聲請
作者: fishw (魚)   2018-04-02 20:28:00
謝謝各位~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8-04-02 22:59:00
通常作業規定裡,會規定扣除通知補正期間。所以未必會逾2 個月。 倘逾期,要判斷是否為處分;若是,應可訴願、課予。 定暫處分應該也可,不限到訴訟階段,只是滿足性處分,要求會較高。 (北行106全101)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8-04-02 23:54:00
剛剛看到別篇的有關考試資格的見解 碰到這種狀況可否打確認訴訟 確認行政機關是否違法? 比較有時效性不過感覺怪怪的 可能不合這個案子吧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8-04-03 00:04:00
不行阿,這將來會有處分,確訴補充性。 此例,我猜未逾2月。那就考慮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但這非常難。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8-04-03 19:46:00
說實在教育部還真的最希望你去告他,剛好擱置拖延又臭又長,順便全民公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