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法官助理考試

作者: sixclock (小ˇM)   2018-03-23 22:30:12
之前在心中發願考上要來發文跟捐血,現在來兌現承諾了>"<
原本只是準備律師(落榜三年),但家裡遭遇變故,需要一份工作,所以才報考法官
助理的考試。也因為邊在學邊打工,沒有特別準備,考上真的是托了平常利用
剩餘時間讀書的福以及運氣。
在此分享筆試、打字跟面試的情況。
1.筆試
考科:國文、民法、民訴、刑法、刑訴
( 在這裡要跟大家說聲抱歉,我題目忘了很多,所以有些只打
記得的考點,希望大家見諒 >< )
(1)國文題目: 作文:志業與職業 (無公文)
(2)民法: 一.債之移轉 二.條件與期限
(3)民訴: 一.二審起訴與二審上訴二者的定義、比較 二.承擔訴訟、
訴之追加
(4)刑法: 一.沒收(這題題目不太確定><) 二.刑法第221條"其他違反意
願方法"的解釋(題目是用宗教騙色去命題)、民國99年第七次刑庭
決議(但題目是以"猥褻"命題,所以我寫依相同法理類推適用QQ)
(5)刑訴: 一、法明定的補強證據、實務上發展出的補強證據 二、最近
印象深刻的釋字(這題超佛心,說不寫字號只寫內容沒關係QQ)
2.打字
由一位工作人員抽出題目,依叫號入場考試(場地很像小型電腦教室)。
打字內容是一篇文章,打十分鐘。打出的字要對齊題目,但不用打標點符號(這
也超佛心QQ)
*我一開始用新注音輸入法,結果打得非常不順.後來臨時改用自然輸入法,就順
很多
3.面試
當天開兩個場地面試,由工作人員唱名,一位面試,下一位在外面的座位等候.
面試時間五分鐘,並且倒數一分鐘時有鈴聲提醒。
面試時,問了職場性騷擾的問題,並且問了對最近新聞很紅的法官性騷擾法官
助理再審判決的看法;並繼續展開,問了這個案件是否適用法定法官原則(公懲
會委員長依法官法應擔任本件審判長,但原審判長以法定法官原則拒絕)。
*很慶幸自己在坐車去考場時有看到這則新聞,這個題組真的很時事。然後最
後一題我聽到當下真的傻住,只能依照法感回答(覺得這是法律跟法原則衝突
的問題,必須去做法位階的衡量比較),面試官聽完,雖然時間已經到了,但卻
馬上回饋我他的想法,人真的很好QQ。
這次的考試,真的有很多要感謝的,感謝支持我考試的爸爸媽媽、考試當天接待我的朋友、
一起考試的大學同學、律師落榜後,不覺得我很廢材還繼續鼓勵我的大家,包容我考試低
氣壓的室友、怕我變爛泥繼續拉我去練球紓壓的隊友們。雖然這只是一個法官助理的考
試,但對現在的我意義重大。
*很抱歉版上的各位大大,我差勁的記憶沒有記全題目QQ,但希望還是能提出來,給有需
要的人一些參考,還望大家包涵><
作者: kilimalu (李樂多)   2018-03-23 22:34:00
作者: KTjason   2018-03-23 22:39:00
推!
作者: JiingNEW   2018-03-23 22:47:00
你考的好像跟我是同一家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8-03-23 22:57:00
恭喜
作者: specialwords (specialwords)   2018-03-23 23:03:00
恭喜上榜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8-03-23 23:11:00
恭喜
作者: thunpuenchu (窗台上的瑪爾祭司)   2018-03-23 23:48:00
注意對你太好的法官,小心點
作者: jaggur (畜生不要吵2.0)   2018-03-23 23:52:00
發展婚外情的未遂階段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8-03-23 23:59:00
感謝分享,恭喜上榜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8-03-24 00:07:00
進去之後也很看運氣,記得撐著點。趕緊上岸才是王道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18-03-24 00:27:00
請問這個是「司特」嗎?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3-24 00:57:00
這個不是面試過就OK, 筆試應該隨意吧
作者: dunes (夜奔)   2018-03-24 01:29:00
考上離報到通常還有一段時間,且很多法院不會把錄取人用完就會再重新辦下一次考試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8-03-24 05:16:00
加油。考上法助表示你離律師更近一步了。司特也去考,很多司特上榜隔年就上律師了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頂了 衰到爆)   2018-03-24 08:21:00
加油,法助是一個很適合邊準備司律的工作
作者: nk10 (築夢踏實)   2018-03-24 09:50:00
考上到叫到你報到可能會有一段時間以個人經驗考第八名等了六個月才輪到
作者: ujhuang   2018-03-24 10:06:00
我第一個法院考上後(第十名),十個月後才到職,第二個是第21名,半年後通知;第三個是13名,考上到到職是7個月,到職情況要看法院規模跟所在地,除了高本院會每月在官網公告進用情況以外,其他法院通常不會,要打去人事室問
作者: narsafree (wait)   2018-03-24 11:16:00
筆試才是重點好嗎…筆試成績會決定面試的題目難易
作者: tonyscat (Wall瑪律呀)   2018-03-24 11:38:00
作者: yiyiXUAN (欸你)   2018-03-24 11:53:00
推推
作者: will8535 (Mr.56)   2018-03-24 11:58:00
進去後就看運氣了,有加班加到爆的,也有可以準時下班的,同間辦公室,命運都大不同
作者: FrankChaung (~~~~)   2018-03-24 12:33:00
看跟的法官吧,有些法官只要求你幫他搜尋並整理下判決的相關資料,有些就是直接要你擬判了@@
作者: wjv ( ̄ー ̄;)   2018-03-24 13:52:00
還有要輪值通譯、訴訟輔導等的公差勤務。
作者: sixclock (小ˇM)   2018-03-24 16:17:00
嗚嗚 謝謝板上各位大大的鼓勵與建議, 國考板果然很溫暖QQ那個法助的考試不是司特喔 ,是各法院獨立招考的。
作者: alice7213 (show!!!!)   2018-03-24 16:49:00
作者: god12345g (ㄚ銘)   2018-03-24 17:48:00
南高分推一個 希望都可以快點排到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8-03-24 19:20:00
好奇面試官對法官法定的看法,能分享嗎?也恭喜您錄取
作者: joan813 (小宸)   2018-03-24 21:01:00
推 跟原po考同一間等通知報到
作者: sixclock (小ˇM)   2018-03-24 22:31:00
面試官當時表示:『法定法官原則是屬於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的內涵之一,凌駕於“規定委員長擔任審判長的法律“,所以適用法定法官原則是沒有問題的。』 供各位參考=-)
作者: Banridi (Ban)   2018-03-25 09:08:00
題目是問「適用」法定法官原則嗎?但該好奇的不是該案有合乎法定法官原則嗎?
作者: sixclock (小ˇM)   2018-03-25 15:15:00
回B大, 我印象中當時那則新聞剛貼出來的時候,只有講到再審的判決結果,還沒有提到法定法官原則的爭議。所以面試官稍微提了分案的事實,才問我有沒有適用法定法官原則。確實是用"適用"這個詞彙~
作者: Joy19961004 (瑜)   2018-03-26 09:42: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