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隔壁棚被推爆的文,
學生聯絡簿未簽,被老師罰寫。(詳情請自行至隔壁棚)
想到一點:
小學生受國民義務教育,老師算是公務員吧。
所以老師規定的事項,屬於職權內的行政命令嗎?
家長不服,請問該如何救濟?
要是今年行政法考出來就妙了。
手機發文,傷眼請見諒。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作者:
alair99 (I think home)
2018-03-22 23:30:00老師是機關嗎 @@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3-23 00:02:00老師非兼行政沒差吧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8-03-23 00:14:00無聊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8-03-23 00:27:00家長不簽懲罰小孩子……
小學生對於非受教權有重大影響尚未突破特別權力關係哦所以只能依校內申訴途徑(釋字382參照)
作者:
x44025 (agg)
2018-03-23 08:45:00J382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8-03-23 11:12:00同上 除大學無法救濟
作者:
klad ((σ'▽') '▽')σ)
2018-03-23 13:25:00老師非兼行政者不是公務員
看到這推文,看來部分版友國文不好...他是假設問題喔抱歉我沒看到,不過這應該也可以成為考點正確來說,老師不是公務員,但是適用國賠法,也有保公務人員保險,也適用貪汙治罪條例。然後除了大學以外,除非侵害受教權。否則都只能透過校內途徑進行申訴。就沒了。也不能提行政訴訟不過小學就是這樣,聽過很多小學老師真的就是土皇帝像是運用自身影響力班級霸凌小孩子,或是不當管教
謝謝版友熱心回答。我只是想到老師說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跟行政有關係,要大家多聯想在生活上比較能融入。 這樣以後看到跟學校有關的就能想到案例,對法律比較沒陌生感。
作者:
r833123 (持續前進 目標就會達到)
2018-03-23 16:35:00感覺有些推文就太偏激 會不當管教的老師 其實只是少數而已
公“教“人員保險法老師並非經由國家考試產生,非公務人員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東北,函館)
2018-03-24 0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