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be30732 (Athena Raider)
2018-03-05 15:45:27各位前輩好
ㄧ個小小的蠢問題如下
剛做106一般警四
遇到兩題比較題
是關於陸委會委託海基會
海基會做的VA侵害人民時的情況
國賠法第四條
公權力受託人,其賠償義務機關乃視為委託機關之公務員,以委託機關為賠償(被告)義
務機關
又行政訴訟法25條
公權力受託人得為行政訴訟之被告
所以意思是
行政委託的被告有分兩種情況
ㄧ是國賠時以原委託機關為被告
二是打訴訟時以受委託機關為被告
還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