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行政法

作者: ev7113487 (馬克自我突破)   2018-03-04 17:32:46
想請教大大中標法18條和下題的比較
1中標法 第18條(從新從優原則)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
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
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2依司法院釋字第287號解釋,解釋性行政規則若前後不一致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後釋示發布前,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已確定者,除非前釋示有違法之情形外,為維持
秩序之安定,應不受後釋示之影響
小弟綜合上述兩項的意思,是說
若案件終結前→行政機關發布新規則時,人民可要求適用較有利之舊法
若案件終結後→行政機關發布新規則時,除非前規則有違法,否則人民不能要求適用較有
利之舊規則
依小弟的理解應該是這樣,不知是否有錯誤,小弟國文不佳,請大大不吝於指教,謝謝~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3-04 18:08:00
人民申請的依據是法律和法規命令 行程159的行政規則你要看仔細一點是規範什麼東西 另外 不是說舊法對人民有利就一律適用舊法 要新法未針對申請事項廢除或禁止方可最後 釋字是針對[解釋性行政規則]而非[行政規則本身]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8-03-04 19:31:00
同一樓,程序進行中遇解釋性行政規則變更,逕行適用新行政規則就可以了。除非這個新行政規則本身有問題(逾越母法立法目的或增加法所無之限制),那在處分確定後再變更見解作成更新的解釋性行政規則時,就會落入J287解釋的範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