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小妹在寫債總題目時卡關,來發文詢問。
題目(來源:民法債編總論講義(上)):
甲向乙購買A屋,市價1000萬元,而售價900萬元,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一年後甲將該
房子出售給丙,市價1300萬,售價1200萬元,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
問:
(一)甲與乙之買賣契約自始無效,而雙方皆不知情,而乙向甲主張權利時,該屋漲價到
1500萬元。乙如何向甲主張權利?又若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時,該屋之市價已達1800萬元
,其又如何?
(二)若甲自始知道買賣契約無效時,乙向甲得主張何權利?
第一題的考點應該是價額認定時點,我採多數說之返還義務成立時之價額,即1300萬元。
比較有問題想要請益的是第二題,因為甲自始知道買賣契約無效這句,我的腦袋就卡住了
想不出怎麼下筆,故上來請教大家。
再麻煩大家提供意見和指教,先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