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回文,排版見諒。
以下就律師跟司法官的考試目的做些分析,
然後說就此分析的終南捷徑。
首先是司法官考試
司法官要的人應該是要一個努力
認真,可以耐勞的人,
所以考試題目會有很多考古題
只要是上面特質的人就可以寫出漂亮的答案
都努力唸過了,當然要能貼上
所以題目變化小
畢竟整個司法界要的人不是一定要聰明絕頂
刻苦耐勞的自律更是重要,此時利用題目篩出
類似的人應該是可以的。
再來是律師,相較於司法官,律師更要靈活多變
可以在不同立場提出不同的意見
根據你的客戶需求,所以刻苦耐勞不是第一要務
這個選才需求表現在題目就是新題目多
沒看過的挑戰多,讓你可以臨床唬爛
講出一番道理,
所以律師考題考古題比例更低
依此來作為兩種考試策略準備的捷徑是
前者應該是把每一題考古題寫的漂亮
寫的可以拿比其他人高分,
後者應該是丟掉書本保持最低法感
練習可以用推論腦袋所想直接推理解題
而非死板背誦
前者是扎實的做苦工
後者其實輕鬆很多,名額也多
只需要理解考點在補上自己論證時
應該上岸的難度跟努力不用花那麼多
畢竟夠靈活運用嘴炮才是真正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