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政策平台有"公務員休假以小時計"的提案,如果您贊同
懇請幫忙附議並廣為宣傳,感謝您!!
https://goo.gl/XqzKuo
提議內容:
修改「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第1項後段「每次休假,應至少半日。」之規定,改為
休假得以時計,使更能彈性運用休假時間。
利益與影響
(1)目前絕大多數公務人員請假作業已經網路化,以線上系統申請請假,請假時數、日數
可以自動核算,不會多增人事人員負擔。
(2)此項提案無經費需求,不會多增國家財務支出。
(3)公務人員請休假不必一次須請半天,改為可以只請1或2個小時,對於有定期家庭事務
處理需求者(如接送小孩、照顧長者等),尤有方便與體恤作用。
(4)休假改為以小時為計算單位,對於休假中卻有臨時狀況須回辦公室之公務人員,更能
保障其休假權益。
(依現行制度,如已請休下午半天,即13點30分到17點30分,但卻在下午15點接到辦公
室電話須緊急回去處理,此情況下,這半天休假不能銷假。但是如果改以時計,則可
銷假2個小時。)
推,我有去陳情過這件事情,一次要請半天真的是太不合理了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7-12-12 08:34:00
推
作者:
kim1998 (金女士)
2017-12-12 09:07:00推
作者: qa9419 2017-12-12 09:49:00
推
作者: piscesgl (愛的蚵仔麵線) 2017-12-12 10:43:00
推
作者: kevin978512 2017-12-12 12:11:00
推
作者:
pk0943 (.)
2017-12-12 12:42:00我覺得還好,我假都休不完。
作者: asin02140017 2017-12-12 14:24:00
你每天早上休一到二小時 晚點上班 就休的完了
作者:
lsz6404 (S)
2017-12-12 15:14:00建議轉到公務人員板 Publicservant
作者:
qqq1234 (王大樹)
2017-12-12 16:05:00這之前的提案不知被哪個豬頭委員反對而沒過
這是行政規則,不用經立法院,承辦人員說,之前就有人提議過,是考試院擋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