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監所考試科目

作者: ns954411 (ns954411)   2017-12-01 20:50:4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51089
殺人犯抗議監獄菜色不夠健康 大法官:有權救濟
謝姓受刑人在服刑期間因監獄人員禁止他使用「獄卒」一詞,寫信批判桃園監獄,獄方以
他違規為由處分;劉姓受刑人也因宜蘭監獄臨時取消教化活動、變更菜色、要求受刑人支
付餐具清潔費等,申訴遭駁回,提行政訴訟也遭駁。司法院釋字755號下午出爐,認為監
獄行刑法第6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意旨有違,
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檢討、訂定適當規範。
受刑人司法救濟案共有謝清彥、劉育華、徐千祥和邱和順4人聲請,其中劉因殺人案遭處
無期徒刑、邱則因強盜殺人罪與擄人勒贖殺人罪而被判死刑。
謝清彥因不滿監獄人員禁止他使用「獄卒」一詞,台北看守所所長又強制保管他的原子筆
並限制寄發賀卡,多所不滿。涉貪汙的徐千祥不服屏東監獄以他曾涉毒品案,將他的外役
監申請打回票,提行政訴訟也敗訴。犯殺人罪的劉育華認為宜蘭監獄臨時取消教化活動、
變更午晚餐菜色及要求受刑人支付餐具清潔用品費用等處分,申訴遭駁,向宜院聲請撤銷
變更處分、向高院提抗告,均遭駁。
就其申請外役監審查未獲選之處分提起訴願,經訴願 機關決定不受理後提起行政訴訟,
嗣經最高行政法院以 105 年度裁字第 1249 號裁定(下稱確定終局裁判五),認前審裁
定以「監獄行刑法第 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5 條已明定受刑人 不服監獄之處分時,僅得
向典獄長或視察人員提出申訴,並 規定刑事執行監督機關對於受刑人申訴事件有最後之
決定 權,上開規定為立法機關與主管機關就受刑人不服監獄處分 事件所設之申訴制度,
屬立法形成之自由,故於監獄之處分 符合刑罰執行性質及實現刑罰內容而不能提起行政
爭訟之 範圍內,難謂有違憲法第 16 條規定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 仍應加以適用」一
節,並無違誤,而駁回其抗告確定。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監獄行刑法第6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1項第7款的規定,不
許受刑人就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逾越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之範圍,而不法侵害
其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且非顯屬輕微時,得向法院請求救濟之部分,逾越憲法第23條必
要程度,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意旨有違。
在修法完成前,受刑人就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認逾越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之範
圍,而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且非顯屬輕微時,經依法向監督機關提 起申訴
而不服其決定者,得於申訴決定書送達後 30 日之不 變期間內,逕向監獄所在地之地方
法院行政訴訟庭起訴, 請求救濟。其案件之審理準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之 規定,
並得不經言詞辯論。
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王碧芳,簡單講就是「設一條到法院來的路」,但像是抗議監獄菜色未
照國健署規定要幾菜幾湯等事情,未來也未必能進到法院來。
作者: jjjjj18 (jjjjj18)   2017-12-01 21:44:00
棒棒,受害人回家哭哭吧,以後坐牢可以吃牛排用手機喝紅酒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7-12-01 22:33:00
公家機關有80%的心力在處理這些20%有問題的人!反而大多數的人的努力是奉獻在這些有問題的身上....慘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01 22:35:00
朝荷蘭監獄邁進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   2017-12-01 23:28:00
在外面殺人放火、姦淫擄掠怎麼不尊重被害者的人權,被關就一直講人權,要考監所管理員的好自為之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7-12-01 23:30:00
把人關起來也很不健康,心靈會受傷,全部放出去好囉~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   2017-12-01 23:34:00
當這些大法官受到的些壞人的侵害,還能這樣去支持人權嗎?難怪鬼島恐龍法官多不是沒有原因
作者: zhen82104 (東坡肉)   2017-12-01 23:40:00
鬼島無誤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   2017-12-01 23:53:00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25005448-260402司法改革開那麼久,到底何時有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規定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17-12-02 01:08:00
麻辣鍋麻辣鍋加羊肉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7-12-02 10:40:00
對受刑人講人權,被害人的人權呢?活該被害?
作者: zdrgn   2017-12-02 15:37:00
就是因為穿制服的比穿囚服的還不如,所以我辭了對公平正義比較有感的人不建議考這個
作者: RenorJi (RenorJi)   2017-12-03 13:58:00
侵犯他人人權的人到了監所反而揮舞人權旗幟搖旗吶喊,人權已經無限上綱了
作者: popvalk (不如意才是人生的真諦)   2017-12-04 15:10:00
上一篇不是還在講監所不錯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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