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律師民訴第一題的實務見解

作者: chenwayne (chenwayne)   2017-10-23 20:21:01
一○四年度台簡上字第三六號
考題一模一樣
這種直接拿判決出來考不知道再想什麼
這種考法根本猜猜樂,運氣好才會生
我沒看過
我讀書不夠認真
+365 明年見
請強者分享就算不讀判決也能寫出來的上榜秘訣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p=YrHgE61%2Fss6tAVRxm2TEckS1CDuYWNxhRQnWsHDaAtA%3D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7-10-23 20:25:00
考文章不行考判決也不行 不然是要考什麼拉XD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10-23 20:26:00
直接拿自己手上審過的東西來出題?
作者: DEATHorz (風之飄邈)   2017-10-23 20:31:00
真的一模一樣耶!!!太神了 但蠻有可考性的XD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7-10-23 20:56:00
考個法條操作題唄 至少可以翻法條找答案吧...
作者: james830212 (刺客還有減速,只7是被攔)   2017-10-23 20:58:00
+365......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10-23 21:00:00
不知道其他老師對這判決的意見如何,我覺得前後矛盾
作者: ac9560406 (老平)   2017-10-23 21:03:00
第二小題前半不一樣吧?判決裡當事人有對併於簡易程序表示異議,但是題目好像沒看到?
作者: girlonfire (Katniss)   2017-10-23 21:04:00
我沒看過這判決,但是答案有判斷當事人有無合一確定必要,有就用56條我一個朋友跟我一樣,另一個則是完全不知道怎麼寫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10-23 21:10:00
我當時不敢寫出「主參加訴訟」五字,沒實務經驗不敢亂寫,只敢寫雖然程序合併但本質上是不同訴訟所以上訴效力不及...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0-23 21:20:00
這題有考原本訴訟原告上訴 以及主參加訴訟原告上訴 兩個部分答案都是要分別及於其他部分嗎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10-23 21:23:00
這題我先射箭再畫靶,不管怎樣都要及於其他部份,否則非常不合理,至於理由就自己掰了.....幫你縮 http://tinyurl.com/yd3z8glx剛看了一下,我好像掰對了XD有寫到關鍵字「確有合一確定必要」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10-23 21:38:00
考實務的話比較不會心酸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10-23 21:38:00
至於第一題我是掰簡易程序別有規定適用第一審程序,主參加訴訟本來就可以在第一審合併,故簡易程序合併並不違法
作者: myizumi (myizumi)   2017-10-23 21:51:00
學稔考前特搜有收錄判決內文,但根本沒提到事實所以我剛才是用google找到考前特搜有,但沒事實我根本不知道那則判決就是在講這個,看到也沒用啊https://i.imgur.com/ZPQewUI.jpg書上只有收錄判決內文 我哭了
作者: osee (os)   2017-10-23 21:58:00
以司律的層級 這樣出題其實很low 又不是高普考 都是法律系最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10-23 21:59:00
酷爆了,考前特蒐。
作者: osee (os)   2017-10-23 21:59:00
高目標的考試了 結果只是拿個實務判決 蠻可笑的
作者: DEATHorz (風之飄邈)   2017-10-23 22:00:00
每個判決都是法官的心血吧...不覺得可笑ˊˋ
作者: m1052000 (板橋デブ)   2017-10-23 22:06:00
判決不可笑 出題方式可笑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23 22:11:00
痾 只有法研所專題課才會判決評釋 可以看重要(值得鞭)判決一門課大概可以掃過20個 不是嗎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7-10-23 22:13:00
說真的這種題目應該至少95%以上的考生都...所以關鍵還是在那種比較有鑑別度的題目不過或許我低估了程度高的考生也不一定 別亂批好了
作者: HertenLarSis (惡夢)   2017-10-23 22:14:00
慘,我寫一堆結果認定普共orz
作者: myizumi (myizumi)   2017-10-23 22:16:00
我望著我買的考前特搜,想著他為什麼沒有事實,哀~誰知道他摘錄那則原來事實這麼冏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10-23 22:17:00
我是覺得不要太小看程度高的考生我每次考完來國考版都覺得自己是智障或是看FB上同學跟老師解答也是,雖然我好像真的是智障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0-23 22:26:00
有看過還要能記住還要能寫出來 看憲法概念就是暫時處分每個人都會585 但是考場實際操作掛掉
作者: juanh (faryee)   2017-10-23 22:43:00
上訴效力不一定及於吧,看你從什麼角度出發如果學說寫出來結論採普共也沒什麼不行吧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0-23 23:21:00
我是先思考這兩個訴訟,雖然各自是獨立的訴訟,但感覺「有某種關聯」,看了題目隱約覺得考點在這裡...所以我就本著這樣的想法,用我所能掌握的上位概念,像是紛爭解決一次性、避免裁判矛盾等等,在找不到205的情況下(法條不熟...),我就用我僅有的素材讓這兩個訴訟一起附隨一體上訴並審理。但我說真的當下也想不到應該要割裂兩訴的理由,況且割裂分視的話似乎答得不漂亮?所以就蒙著頭寫下去了...雖然跟本判決不完全一致,而且我其他科爛的上不了榜的機率真的很高,但還是來獻醜一下QQ
作者: chenwayne (chenwayne)   2017-10-23 23:31:00
樓上寫的還不錯啊,蠻合理的
作者: tensisama (總有一天會的)   2017-10-24 03:33:00
幸好我有寫到已哭,不然民法爆掉ㄌ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10-24 06:45:00
考判決才合理吧 xd 不然應該考什麼xdddd
作者: DEATHorz (風之飄邈)   2017-10-24 06:59:00
考這種學者沒有特別討論的判決好!擬答都有了 闡明心證
作者: chinghsu (way)   2017-10-24 07:29:00
不一樣吧?上面提到的判決主參加訴訟原告一審是有聲請依通常程序審理吧
作者: girlonfire (Katniss)   2017-10-24 08:39:00
我寫當事人已為本案言詞辯論,視為合意適用簡易程序了不能再主張審理程序違法
作者: gary10636 (Phoenix)   2017-10-24 08:47:00
跟樓上一樣,但我是說類推因為我覺得不是原訴當事人,為了程序安定一個題目學說,實務,考生各自表述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7-10-24 09:53:00
考你判決事實是有要你照判決書答嗎?
作者: chinghsu (way)   2017-10-24 12:01:00
那也要看事實是否相同啊
作者: NTULaoda5566 (台大老大五六)   2017-10-24 15:24:00
玄羽上課有提耶
作者: diangdiang (+7)   2017-10-24 20:28:00
...判決改編成考題行之有年 竟然還回說事實不相同 太難伺候了吧
作者: chinghsu (way)   2017-10-24 21:25:00
伺候個啥?是說事實不相同不能直接照判決解……
作者: diangdiang (+7)   2017-10-24 21:32:00
本來就是考觀念操作啊沒有要照判決答 當然考題事實會改編一下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7-10-28 19:32:00
小弟看法:印象中,是考票據,即使併入干預訴訟,還是票據本質。是否合併辯審,還是要回歸何以在有合一確定(法律上裁判矛盾)判斷,但是干預訴訟可能也要併入避免事實上矛盾(主張證據共通),防止割裂,「尊重處分權」(如其一當事人自認)造成三角關係的事實認定也產生矛盾,影響司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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