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民法總則 債 物

作者: funghi4720 (方吉菇菇)   2017-10-23 12:49:42
※ 引述《rainanny (阿抱)》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民事法的成績
: 我專業科目都55分以上
: 覺得不太會寫的刑法和行政法居然有60分
: 除了民法…只有23分…
本人平均過60.民法也只有36分超傻眼..(5+18+1+12)
想說今年筆試榜首怎會平均才65分
但看留言好像大多數人對第二題無法接受
本人第二題有18分還算可以看.所以分享一下架構:
1.買賣債權契約有效
2.移轉特定部分物權行為無權處分(土地法34-1)
3.本於誠信原則可以要求轉讓應有部分
(此係有實務見解的.字號忘了抱歉.應該也是較多人忽略之處.公職王也沒寫到這點)
4.代位行使共有物分割請求權
另外今年民法真的是超嚴..
第3題我也有寫種類之債原則無給付不能問題.
但假設有經濟上不能之情形(雖非多數.但記得王澤鑑認此種情形也算給付不能)
結果還是1分.完全筆墨分數都不給
第1題5分也是無法接受
跟公職王解答只差未先撤銷意思表示就767(邏輯跳耀)
但至少也寫了第2考點縮短給付.至少給10分吧
第4題不高分
但我猜很多人忘記寫"材料危險負擔"的部分
我是最後1分鐘想到補了2行
感想:總覺得評分標準讓人無法接受
刑法第1題犯很基礎誇張的錯(雙重評價故意)還有23分
第2題忘了寫準強盜罪以及結夥三人計算之考點也有16分.
強制執行第4題覺得很基礎.結果也只拿10分
試想理由應該"結論"採學說見解而非實務(過程2說都有寫出來)
其他不說了
覺得今年各科評分根本亂改讓人完全無法苟同..
(如刑法鬆到懷疑沒認真看.民法結論跟老師不同就給超低分)
只覺得老師很愛說學生要有自己見解(EX:今年司法官)
但結果就是見解與改題者不同就是給你超低分.
又不是過程沒把其他見解寫出來
常感覺只因結論不對就超低分.連過程寫對部分的分數都不給(今年民法就是)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10-23 13:18:00
民法第二題我討論債之更改和代物清償,拿20分,供參考。我不能接受的是智財第一題,我有寫關鍵字廣告屬於初始興趣混淆,還分別討論了商標混淆誤認和商標淡化,結果只有3分,超傻眼。我懷疑是計算分數時寫錯了,已申請複查並現場閱卷,前面的小心啦(呵呵)
作者: allesvorbei (如果、聽說、可能)   2017-10-23 13:51:00
很難吧,基本上就只是把考卷調出來看分數有沒有記錯以及有沒有加錯。老師也不會針對你的答案給任何評語或者糾正,就只是打點,看卷事實上沒有什麼幫助。除非真的有老師這麼天在上面寫不該寫的還是畫圖才有可能翻案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10-23 13:59:00
才剛申請,還不知道結果。也只能賭賭看算錯啦。還好我法制有上,不至於今年全部槓龜,不然我一定跟考選部對幹到底(大誤)
作者: rainanny (阿抱)   2017-10-23 14:21:00
法制有上太強啦!!!
作者: openmaria (明日)   2017-10-23 14:49:00
咦?!我民法63但第四題只有5分XDDDD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7-10-23 14:52:00
智財第一題非商標之使用
作者: jiaweizhang (豬)   2017-10-23 15:18:00
成績單沒有名次啊,怎知榜首65
作者: ppeon   2017-10-23 22:58:00
我本身也覺得民法改題老師的評分方式很無法苟同我民法四題的擬答比對補習班的解答亦四平八穩拿個15分上下應該沒問題結果四題分別是:22/20/4/5,一整個無言@@實在很無法接受感覺都是在比運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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