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申論題某些法條忘記的寫法

作者: rugia814 (飄)   2017-08-08 21:13:42
請教一下
如果申論題裡面我記得ABCD的法條條號
可是忘記E的法條條號
比如民法在第一段大前提的時候
我會先寫法條ABCDE的內容
在此段的最後會寫"參照民法第A、B、C、D條"
但是我如果突然忘記其中E的條號怎麼辦?
我該寫"參照民法第ABCD條及其他相關規定"
還是直接就不寫E的條號?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寫法
抑或是根本沒差呢?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7-08-08 22:07:00
E的條號既然忘了,當然不輕易寫,以免被抓到扣分,得不償失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8-08 23:25:00
沒附法條的考試,沒把握的我都不輕易寫
作者: GroveStreet (jerseyfan)   2017-08-08 23:29:00
記得內容比較重要,條號沒把握就不要引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8-09 00:00:00
忘記就打哈哈過去不寫了
作者: rugia814 (飄)   2017-08-09 13:36:00
了解,那我就直接參照民法第ABCD條 E就直接不寫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