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2年普考戶政民法關於時效

作者: hungyitsao (fanfander)   2017-06-13 14:34:28


本週開始看考古題(好晚喔
看到這題卡關,因為高點跟公職王的擬答完全不同,上來請民法達人幫忙。
高點:本題甲住院期間費用適用民法127條時效2年不行使消滅。
公職王:住院費用不是醫生診費,不適用127條,適用125條。
這兩種說法得出的結果完全不同,我醉了Orz求解惑。
作者: z765212121 (看電視戴眼鏡)   2017-06-13 14:43:00
2年啦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7-06-13 18:41:00
兩種說法分開討論應該會20分起跳沒規定一個題目只能用一個主條文
作者: jwestay (一百次的感動)   2017-06-13 22:59:00
我當初好像也只有寫2年這條而已 還是拿2X分 XD重點還是在於論述過程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7-06-14 00:42:00
你不寫兩年的話,那時效中斷的考點就不見了。
作者: hungyitsao (fanfander)   2017-06-14 00:44:00
對吼還有時效中斷這件事...如果兩個說法都寫的話是寫學說a.學說b嗎最後結論再選一個來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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