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板規建議水桶日數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17-04-11 17:44:16
※ 引述《leoth (小貓)》之銘言:
: 最近即將產生新任板主,
: 希望能帶給國考板全新的風氣
: 這是我們所期待的
: 不過我們都知道之前本板常有惡意人士愛噓文,充滿性謾罵,影響大家的討論空間
: 我要建議新任板主能修改水桶規定
: (OS:其實這應該是er條款)
: 規定
: 1:一天內不同文章底下出現惡意性謾罵留言達三條以上;或者三天內累積五條以上
: 2:板友檢舉,確認確有謾罵之事實
: 第一犯水桶30日
: 第二犯水桶60日
: 第三犯水桶360日
: 此後歸零重新計算
: 這樣故意`惡意謾罵的人士就只能摸摸鼻子不想再鬧了
: 這樣我們的討論空間比較乾淨自在
: 希望此點建議可以給新任板主參考,謝謝
如果是我,前兩個是初犯與累犯的罰則,
三犯就該讓他永久與版面隔離了,能夠重複犯同樣的錯誤
三次,你跟我說他不是故意,我真的不相信。
而且,有些帳號擺明了就是來釣魚的,這種的也不用跟他客氣,
直接永久隔離還比較實在。
作者: lindarnb (linda)   2017-04-11 18:18:00
釣魚的意思?是指訟棍嗎?
作者: Tevye (魯酸肥宅)   2017-04-11 18:56:00
故意引戰也是釣魚的一種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7-04-12 00:25:00
我被退+桶時 就有站內、組務板裡跟前任D大板主提過違反板規 確實是要罰則之處分 但對於初犯的板友來說也未免太超過罰則了 一下子就直接給予退+永桶 連機會都不給 當下就詢問他 難道板主從出生到現在 都不從犯錯!? 我相信每個人都會犯錯 但他卻對於此事 沒有與我面對說明 可知 再多說各種道理 他仍然還是堅持個人見解 對於罰則規則之制定 是支持以初/累犯為主
作者: vbbv99601054   2017-04-12 09:56:00
不支持引戰的處罰,所謂引起爭端疑慮不夠明確,會讓板主很有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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