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務人員想辭職 修法後長官不可不准

作者: vawawa (va)   2017-04-05 14:32:36
公務人員想辭職 修法後長官不可不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主委郭芳煜受訪表示,今天有3重點,包含公務人員停職時間仍具公務人員身
分、辭職主管不可拒絕,以及長官下令口說無憑,必須簽屬釐清責任等,讓公務人員權益
更具保障。
郭芳煜說,這次包含實體保障、救濟程序和擴大保障對象。對公務人員來說過去休職、停
職時間常搞不清楚自己是什麼身分,現在規定仍是公務人員身分,只是停、休職期間不能
執行職務。
而過去公務人員辭職單位不准,郭芳煜說,但修法後將辭職訂為是公務人員的權益,除非
有國家安全考量,否則30天不處理辭職就自動生效;另外就是過去長官常用口頭下令,但
未來口說無憑,必須簽屬釐清責任,讓公務人員權益受到保障,這些都是比較進步的作法
作者: fttf (風就是無盡的憂傷)   2017-04-05 16:12:00
前資動部長 倒是滿會維護自身權益的 ~~~~~
作者: yamazaki2010 (每天發一廢文 保證不憂鬱)   2017-04-05 18:00:00
不錯阿! 接下來希望開放商調,長官不得不准!福利幾乎砍到見骨了,權利好歹還給我們一點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7-04-05 18:05:00
改商調比較實際
作者: yukita65   2017-04-05 18:09:00
哇,郭變保訓會主委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7-04-06 00:15:00
修法方向不是在郭前就定了嗎?
作者: s488716 (我是誰)   2017-04-06 09:48:00
下屬敢要求長官書面下令嗎?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7-04-06 12:34:00
反正也只能用請求建議用書面 長官就是不理你也沒罰則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7-04-07 11:00:00
下屬不敢要求長官下令 到時候被帶走就不要裝無辜了
作者: woodyj (woodyj)   2017-04-07 21:04:00
這些大官阿!!!!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7-04-08 00:19:00
商調不得不准....顆顆 以後商調准駁權在議員這邊了
作者: debyjeng (腦大)   2017-04-08 01:40:00
辭職不幹還不行 這也太誇張了吧 長官以為自己是誰啊
作者: princeno06   2017-04-08 11:27:00
推,商調時原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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