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報]身心障礙考試五等考試電腦打字注意事項

作者: wer11 (小陳)   2017-04-02 11:52:13
※ [本文轉錄自 Disabled 看板 #1Ou7Gsbl ]
作者: wer11 (小陳) 看板: Disabled
標題: [情報]身心障礙考試五等考試電腦打字注意事項
時間: Sun Apr 2 11:47:00 2017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電腦打字
類科實地測驗(電腦文書處理)應考人應行注意事項
一、考試地點:於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臺東 6 考區同時
舉行。
二、考試時間:106 年 4 月 15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起,分梯次舉行
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規定,本考試五等考
試電腦打字類科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六十,實地測驗成績占
百分之四十,實地測驗成績未滿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考試時中文輸入標點符號,以符合 BIG 5 碼標準之全型標點符號
為限。本科目評分標準為:
(一)每分鐘字數 30 個字者為 60 分,超過 1 個字加 0.4 分,少 1 個
字扣 2 分。加分至滿 100 分;扣分至 0 分為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錯誤,應予扣分:
1、漏打(應輸入而未輸入者)。
2、多打(不應輸入而輸入者)。
3、錯打(輸入錯別字者)。
4、未依照試題於每列輸入 32 字後按「Enter」鍵換列者。
(三)整列未打者,該列不評分。
七、應考人進入實地測驗試場後,請依入場證號碼入座,並將入場證
[每分鐘30個字就可以有60分了 超過 1 個字加 0.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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