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正在準備司律考試
去年有聽完李澤的行政法一遍
但現在的情況是感覺忘的差不多了
(但聽的過程都聽得懂可以吸收進去)
後來今年有買全科函授
裡面有附徐政大的行政法
我剛聽完徐政大的憲法 覺得很不錯
筆記很多 也很好複習
因爲行政法好多都忘光了
所以有點猶豫是要重聽一次李澤
並邊聽邊做筆記以便日後好複習
還是要直接聽徐的行政法?
因爲大部分的人都說一本書主義(一個老師主義)
所以好猶豫
版上對徐的行政法評價似乎不多
幾乎都是憲法而且是很正面的評價
所以想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是要重聽一次李澤還是聽新的徐政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