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 業務的定義 支薪為必備要件嗎

作者: maxim20xx (阿撐)   2016-12-21 20:06:42
89台上8075號判例
所謂業務,係指個人基於社會地位繼續反覆所執行之事務,包括主要業務及其附隨之準備
工作與輔助事務在內。附隨之事務,並非漫無限制,必須與其主要業務有直接、密切之關
係,始可包含在業務概念中
以上騙P幣 雖然我不知道P幣可以幹嘛
假設今天甲在幫忙家中事業,無給薪,出門送貨撞死人
可以論以業務過失致死嗎
還是一般過失致死
小魯我找不到相關實務見解
有請前輩們解答
感謝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6-12-21 20:41:00
支薪與否應該不影響 重點應在於行為是否為其社會生活反覆執行之事務。
作者: maxim20xx (阿撐)   2016-12-21 20:46:00
感謝回答 忘了說我個人意見 我也是覺得無礙業務之成立有反對意見嗎??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2-21 21:09:00
臺高院暨所屬分院91年法律座談有提到刑事類提案第8號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6-12-21 21:24:00
這不會考了啦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2-21 21:25:00
這種無給薪幫忙的曾在律師考過,但是在考民法188 XDDDDD
作者: david7796 (待領養的大貓)   2016-12-21 23:24:00
當然算呀,因為法律有較高的期待,像開計程車的,今天沒載客賺錢,也是會判業務過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