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誤想防衛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6-12-03 10:44:48
這裡通說不是採 限縮法律效果的罪責理論嗎?
說已過失犯論處
但是小魯想了一想覺得有點怪怪的
它說不影響構成要件的故意 這裡我懂
但是卻影響罪責層面的故意
咦? 等等 第三階罪責層面為什麼會有故意呢
故意過失意圖不是在第一階裡面的主觀構成要件的嗎
例子:甲以為乙伸進口袋要拿槍開槍打甲 沒想到乙是要拿煙抽 甲先下手為強 開槍打死乙
以過失殺人論處? 怎又覺得怪怪的了 刑法271條殺人罪不是一定是故意的嗎?
還是是過失致死? 276?
客觀上乙不是已經死了 主觀上甲也有故意啊 也有因果關係的吧?
這是271沒錯的吧? 為什麼要限縮法律效果以過失犯論處呢? 謝謝
作者: maxim20xx (阿撐)   2016-12-03 11:00:00
依古典三階故意是放在罪責討論 現在放在構成要件討論但還是可在罪責的部分找到相對應的故意罪責與過失罪則平常不會檢驗是因為如果構成要件故意即推定有故意罪責以上拙見 請其他大大補充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6-12-03 11:22:00
恩恩 這樣子講 我就有印象了 古典甚麼的第二個問題為何是過失犯啊 這樣子不是故意殺人既遂?
作者: balaangel (citrus >///<)   2016-12-03 11:26:00
推一樓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6-12-03 11:42:00
29上字509 直接論過失就好從三階輪去理解會變嚴格罪責理論,行為人主觀認為自己有權利為一個保全自身行為,不會是法所禁止的欠缺不法意思。從二階去理解比較好懂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6-12-03 12:11:00
黃榮堅的二階早就忘記了 咦? 是黃老師對吧?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6-12-03 12:20:00
樓上正確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6-12-03 12:47:00
簡單來說就是覺得行為人沒有必要用故意的刑度去處罰,因為對行為人太過苛刻,於是改採過失的罪責予以評價
作者: wowisgood (尋)   2016-12-03 13:13:00
他這個理論是硬掰出來的不用想太多,反正就是罪責的部分要具備故意罪責否則只能論過失,終究跟古典論是不同學說你用一般的理論去解,當然甲主觀上是故意,但是因為甲是基於防衛的意思才殺乙,跟一般的殺人故意有別,所以學者才產生了那些理論把這個故意轉成過失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12-03 13:31:00
故意不法+過失罪責
作者: betterworld (黃容堅)   2016-12-03 15:32:00
這個理論是硬ㄠ沒錯,故意跟過失本來就是不同體系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6-12-03 16:20:00
限縮法律效果之罪責理論,是人面獅身的組合0"_"0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6-12-03 21:44:00
硬凹的理論 這裡用二階的確比較好理解
作者: apm50 (apm50)   2016-12-04 12:05:00
通說是成立故意犯罪,只是刑度是用過失的刑度去判,實務比較矛盾,直接認為阻卻故意成立過失
作者: sky929916 (安安你好謝謝掰掰)   2016-12-07 10:37:00
就是三階論發現自己有bug硬拗,在責任上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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