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行政罰法24,25,26條有違反一事不二罰嗎?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6-11-22 06:10:24
第 24 條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
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
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
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
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
第 25 條
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
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
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作者: goodeat (吃飽)   2016-11-22 07:29:00
刑法優先 但刑法最後沒罰 可以罰行政罰這樣也沒有罰2次,另外25是說不同種類可以分開罰 不用併
作者: dolphin544 (Hsueh)   2016-11-22 09:30:00
24條 拘役跟罰鍰雖不同種類但就法益上來講拘役已是人身自由權的限制比罰鍰的財產權還嚴重所以就不再罰鍰25條 (個人淺見不確定是否這樣)違規停車每兩小時開一次罰單是以時間(每兩小時一次)為一獨立違法行為,此違法行為因為裁罰內容都一樣,所以才會看起來像是連續處罰,若是違反不同行政法的話,就可以依照法規內容去分別處罰,若不履行處罰(行為義務)可以處以怠金,看起來就不是連續處罰。26條 同時違反刑法與行政法,以刑法優先,但如果法院裁定無罪,表示刑法這個部分沒有罰到,行政機關可以再以行政法去處罰。希望有幫到你 呃還有應該用回文的...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6-11-22 13:52:00
第25條的部分你理解上有一些問題「一行為不二罰」是以「單一行為」為前提但第25條是在處理「行為複數」,是數行為,不是一行為,因此沒有「一行為不二罰」的問題而「連續處罰」是典型的「一行為不二罰」下的特殊爭議問題,個人認為不適合把它跟第25條劃上等號真正在處理「連續處罰」問題的實務見解是釋字604
作者: bllove (奇洛)   2016-11-22 14:11:00
J604不是把一自然行為,用時間做區隔,切割成法律上數行為,再處罰嗎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6-11-22 14:19:00
至於第26條當然沒有違背「一行為不二罰」,因為不論是在「只罰行政罰不罰刑罰」,或是「只罰刑罰不罰行政罰」的情形,結論上都只有處罰一次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6-11-22 15:07:00
所以不二罰是指結果論喔?不是只能選擇適用一種刑罰因為26條給人感覺很差 刑法判無罪行政法還是照樣罰你有點像一定要抓到你就對 而不是尊重其它法的判決 =.=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6-11-22 18:38:00
倒也不是不尊重其他法領域的判斷啦在多數行政法學者的眼中,行政罰與刑罰本質上是相同的,都是國家對於人民的非難行為,所以你可以想像是國家實質上只進行了一次的判斷當然這部分還是有爭議就是了有些刑法學者就認為刑法與行政法本質上不同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1-22 19:02:00
但公務員行政懲處的部分卻是刑罰一律優先(除非數罪併罰案件),刑事無罪就不能懲處,感覺有點矛盾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6-11-22 22:43:00
要記得刑法的最後手段性 當然是能不罰就不罰罪刑法定禁止類推適用 從舊從輕 競合甚至是罪疑惟輕依此 不能因為這樣就說不尊重其他法領域的判斷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6-11-23 02:24:00
據我所知 公務員懲戒和刑罰是並行 沒有刑罰蓋過懲戒公務員犯了刑法和違反內部規範是兩回事 可以並行處罰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23 11:24:00
台灣最好笑的法律之一,刑行不能併懲明明就應該刑法罰刑法的 行政罰行政的 管你刑法被判多久,該繳多少錢照樣要你吐出來酒駕犯公共危險罪,被判有期徒刑,就不用罰鍰了嗎?天啊!這種法律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的從酒駕下去想就知道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6-11-24 01:24:00
刑行要同類型的才是一事不二罰 另外公務員懲戒法22明寫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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