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舊文來請教。我剛剛練習了104年地特四等的題目:
假設臺東縣政府為拓展資訊教育,函請教育部補助104年度資訊教育經費,案經教育部於1
04年4月10日教資字第1234567890號函復,同意核定補助經費五十萬八千元,並請於年度
內支用後,將執行情形檢附相關資料核銷。嗣經該府依104年度教育計畫分別辦理「資訊
教育訓練」、「資器材增設汰舊換新」、「提升資訊等級」及「配合影音媒體頻道擴建計
畫」等,實支四十八萬三千元。試擬臺東縣政府致函教育部,彙報上開資訊教育補助經費
執行情形,檢附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成果報告表等相關資料辦理核銷,並請同意結餘款
納入該府教育基金,免予繳回。
請問那縣政府對教育部,是平行嗎?
地方政府對五院或總統府,才是上行?
然後是格式小問題,題目的字號,大家多半都幾個數字寫一格呢?兩個數字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