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當黨產委員會訴願管轄機關?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   2016-11-04 20:52:23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2條
行政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之限制。
第9條
關於第一項第一款之範圍認定有爭議,或不服第一項第二款之決議者,利害關係人得於收受通知後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復查;對於復查決定不服者,得於收受通知後二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行政訴訟。
請教 不當黨產委員會的問題
Q1:
不當黨產委員會屬於獨立機關嗎?但是又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限制。
Q2:
遭受不當黨產委員會行政處分,不服,可依不當黨產條例第9條6項,向不黨黨產委員會『申請復查』,『復查不服者提起行政訴訟』,這是訴願前置程序?
Q3:
行政訴訟被告機關為不當黨產委員會?
Q4:
如果依照最高行政法院97年12月份第三次庭長長官會議
訴願管轄機關為『行政院』
『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不當黨產委員』會向訴願管轄機關『行政院』提起訴願,不服,提行政訴訟,被告機關為『行政院』
這樣理解是對的嗎?
作者: math14 (洋洋)   2016-11-04 21:12:00
訴訟也是行政院嗎?獨立機關訴訟被告不是自己?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6-11-04 21:16:00
1是 2否,相當訴願 3是 4跟該決議無關
作者: ovarbda   2016-11-04 21:35:00
獨立機關訴願是行政院不是自己 負監督之責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4 22:26:00
Q4錯誤,公平會跟不當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免經訴願逕提訴訟對處分的救濟:復查→行政訴訟
作者: ALJAZEERA (半島)   2016-11-04 22:47:00
Q4 沒有訴願機關 可以看一下今天的停止執行新聞稿~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6-11-05 00:40:00
各說各話,北高行有發新聞稿,說復查相當訴願,但不當雄晚上說非行政處分故非訴願云云還要抗告,所以最高行還會表示意見,然後學者講評,現在的答案離考卷還相當遠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6-11-05 00:49:00
從第九條的文義 應該就是類似公平會 復查即相當於訴願之救濟程序吧。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05 09:31:00
救濟個鳥,都不當的東西還訴願個鳥東西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6-11-05 10:46:00
訴願救濟程序會有一些特別的情況對教師來說就是申訴->在申訴->行政訴訟會計師懲戒 參考釋字295號Q2的復查可以當做訴願來看待Q2的行政訴訟前要先訴願是屬於訴願前置主義無誤Q3跟Q4要看提起訴訟的處分是誰做成的參照行政訴訟法第24條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6-11-05 11:02:00
KMT是比較想主張ultratimes的說法啊 直接進訴訟程序
作者: ovarbda   2016-11-05 11:43:00
個人認為參考第十六條(?) 經聽證免訴願程序 覺得如果與復查情況一樣 卻沒寫在一起很奇怪
作者: wieter (大車人生)   2016-11-06 07:22:00
有爭議的東西不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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