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法互毆及正當防衛之問題

作者: phwang96 (phwang)   2016-10-17 00:25:31
甲乙在籃球比賽上因卡位擦撞,火氣暴升。甲按耐不住打了乙一拳,乙也不甘示弱地反擊
一拳,甲因此更生氣了,舉起砂鍋大的拳頭朝乙揮去,乙怕被打,所以一腳將甲踹倒在地
。請問乙可否主張正當防衛?
我覺得應該分為兩個行為來看
1 乙打甲一拳之行為,乙並無面臨現在不法侵害,純屬報復行為,所以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2 乙踹甲一腳之行為,依94台上第571好判決,「彼此互毆,縱令一方先行出手,而還擊
之一方,苟非單純對於現在不法侵害為必要排除之反擊動作,因其本身即有傷害之犯意存
在,則對其互為還擊之行為,自無防衛權可言。」,依題示,甲乙已先有爭執彼此互毆,
非單純對現在不法侵害必要排除之反擊動作,故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我的問題是
1 從哪時候開始才算互毆?本題到底是否為互毆?因為我覺得乙對甲還擊一拳的行為應該
比較像是侵害已過去,而非互毆,不知道這樣的邏輯對不對。
2 如果是互毆能不能像我這樣拆成兩個行為來分析?
3 還是其實本題拆成「侵害已過去+互毆」或是直接用互毆解釋這整個行為,都是對的邏
輯?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6-10-17 00:31:00
本魯人為 互毆係雙方於行為前有意思的約定而為之認本題之考點應是侵害已過去 而正當防衛不能對其主張所以這題的情況感覺像是可以互控傷害...
作者: ryanpiggy (QQ萊恩)   2016-10-17 00:47:00
我覺得不能分成兩個行為耶0.0 應該是一行為
作者: fish612 (誠懇老實不嘴砲)   2016-10-17 01:59:00
感覺不能拆,雙方都說出於侵害他人法益而非防衛自己權利的意思
作者: TankZ (Stainless)   2016-10-17 11:49:00
著手後,既遂前
作者: TinWay (Tin)   2016-10-17 12:40:00
題目純探討正當防衛 當然拆開阿
作者: phwang96 (phwang)   2016-10-17 13:04:00
可是是不是互毆對乙踹甲一腳之行為會有不同結果耶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6-10-17 16:36:00
乙之揮拳可否作為正當防衛要做討論 ,因題意並無表明甲之犯意是否具連續性行為 ,因此要分開討論之,若為可能之連續動作則為正當防衛 ,乙之揮拳為阻止現有之不法侵害 。而非連續動作則為報復行為 ,雙方為互毆行為 ,可互控傷害!並承上結論 ,再依題意,乙用腳踹倒甲之行為 ,為阻止甲繼續侵害或延續互毆行為討論之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16-10-20 20:26:00
後動手者可主張正當防衛實務30年上字1040、90台上3144端看其是否正對不正我認為可拆剛剛沒看懂問題,以上回答方向錯誤了!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6-10-21 16:16:00
這題是在考持續危險狀態可否主張正當防衛,通說及實務皆採否定說,如果只就正當防衛要件的防衛意思去簡解可能分數會比較少(當然這點也要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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