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5律師一試公法 第三題求解

作者: sony5566 (陌生人)   2016-09-20 08:40:52
2.甲政黨不同意行政院停建 A 核能電廠,發動其黨籍立法委員全面杯葛、
癱瘓立法院議事,總統對於該杯葛行為極度不滿......balabala~~~
3. 承上題,甲政黨立法委員對於乙政黨總統極度不滿,
其所採手段下列何種合法?
(A)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之提議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
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之
(B)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同意罷免之
(C)由立法院向監察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如監察院議決彈劾案成
立時,乙政黨總統、副總統應即解職
(D)由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如憲法
法庭判決成立時,乙政黨總統、副總統應即解職
答案是 (D)。
我的問題是為何答案(B)是錯的??謝謝。
作者: Asaday (貓咪)   2016-09-20 08:59:00
可能是要區分罷免跟彈劾的不同...
作者: patentx (專利叉叉)   2016-09-20 09:05:00
少了過半投票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09-20 09:06:00
查條文吧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09-20 09:07:00
B當然是錯在人數... 不是選舉人總額半數 憲增2條9項
作者: patentx (專利叉叉)   2016-09-20 09:08:00
其實跟A比一下就會發現B少了投票人數
作者: ALJAZEERA (半島)   2016-09-20 09:58:00
你把數字帶進去B跟條文就知道人數不一樣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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