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4年司法官刑法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6-08-20 00:23:59
請問版上各位高手,關於這題刑法
題目
甲為某公立醫院腎臟科權威醫師兼任內科主任,A 罹患腎臟病在該醫院住院治療,乙擔任
A 之主治醫師,針對 A 之診療,由於臨床經驗不足而向甲請教醫療對策。甲看過 A 之
病歷資料後,發現 A 係先前誣告他醫療疏失,使他纏訟多時之仇人,乃興起向 A 報復之
心。甲由於擔任內科主任,平時即耳聞乙對護士們極為嚴厲,特別是經常指責辱罵護士丙
,致使丙對乙頗為不滿。甲決定利用機會殺害 A 來洩恨,於是建議乙開立不適當之處方
藥給 A,乙未加查證而依甲之建議開立處方。此外,甲深知依該處方適量服用並不會致死
,必須將藥量加倍始能致死,於是指示不知情之丙在 A 所服用之藥包中將該藥量加倍,
並告訴丙說:「藥量加倍給 A 服用,不致於使 A 死亡,但會使 A 嚴重腹瀉,如此可使
乙因診療不當而受到懲罰!」,丙遵照甲之指示行事。然而,甲一開始即誤認欲報復之對
象,事實上甲所欲殺害者係同樣在該醫院住院之腎臟病患 B。結果,A 服用該藥後病情惡
化,經急救後不治死亡,而 B 並未遭受傷害。試問:
(一)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15 分)
(二)乙、丙之行為應如何處斷?(15 分)
其中第二題的部分,李允呈老師的書(總則解題趣,P147頁)
放在「累積因果」的討論下,按照李師前一題的說明,
乙丙都會因為欠缺常態關連,不能成立既遂,頂多論未遂。
但我有疑問的地方是,那麼題目對乙、丙各有些「注意義務違反」的訊息,
似乎也有過失討論的必要,但如果客觀已無法歸責,好像過失就開不出來了。
我有參考高點的解題:
http://goo.gl/wbXfiH
但感覺解得怪怪的,他一樣用累積的因果,
說無法歸責,但卻還進一步進到主觀構成要件的討論。
所以想請問大家,這第二小題,該怎麼寫會比較順又完整呢?
謝謝大家
作者: NHB (No Holds Barred)   2016-08-20 08:14:00
說無法歸責醫生是指死亡,所以結論只論業務過失傷害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6-08-22 06:27:00
謝謝樓上不吝賜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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