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法大關於無權處分

作者: inmee (J)   2016-08-17 11:39:51
司五法大32題
下列關於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A)
A無權代理係以本人名義所為之代理行為;無權處分係以權利人名義所為之處分行為
D無權代理經本人承認後,效力歸屬於本人;無權處分經有權利人承認後,
效力直接歸屬於無處分權人
1.請問A要怎麼改才正確
2.請問D無權處分經有權利人承認後,效力是否應該歸屬於有權利人呢?有法條出處嗎?
感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08-17 11:50:00
自己名義,民法118,170
作者: Goodanswer (逐日飛羽)   2016-08-17 11:51:00
(A)的部份,無權處分應該是以自己名義所為之處分行為(D)的部份,既然是以自己名義為之,經有權利人承認後效力當然歸屬於處分人所謂的無處分權人,便是指原本應該沒有處分權的人即使後來因本人承認,而取得處分權,依然是無處分權之人
作者: fge16 ( TT)   2016-08-17 15:22:00
經有權人乙承認 ,效力歸屬於甲 !因為這契約的當事人只有甲與第三人 ,本來甲無權處分以至於物權行為無效 ,但因為有權利人乙承認而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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