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關法組司事官ㄧ問

作者: siranui1231 (舞)   2016-07-29 20:47:59
※ 引述《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之銘言:
: ※ 引述《pili012140 (mike)》之銘言:
: : 請問司事官有無法定法官原則適用?
: : 我在某老師講義唸到司事官職權行使原則有
: : 法官保留跟法定法官原則
: : 但在別本教材也看到
: : 司事官不是法官,沒有法定法官原則適用
: : 考試上怎麼寫比較適當呢?
: : 是要分兩說嗎?
: : 謝謝
: :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7-29 20:52:00
只能說司法事務官在四等書記官的考題都比較單純例如與法官助理比較、與檢察事務官比較。反而在身特除了要熟記法條以外,學理方面的闡述也是重點畢竟司事官可以連結到法官保留、法定法官、非訟事件,甚至還可以帶入「民事訴訟」相關演變為實例題光看姜世明在其書358~376頁,整整16頁花在「司法事務官」就可知道重要性 XDDDDDDDDDDDDD 更正應是19面不過我猜啦,今年應該會考法官評鑑相關。法組之神今年的考猜,關於法官評鑑部分,有個地方錯了這錯誤可能會導致分數高低的關鍵 XDDD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6-07-29 21:35:00
沒想到司法院超級不重視的事務官 居然是考題重點XDhttp://goo.gl/MeEx1b 業務要調整了 參考一下另外 假處分裁定只能由法官裁 假處分執行才是事務官
作者: siranui1231 (舞)   2016-07-31 02:43:00
樓上大大說的沒錯,假處分裁定目前定調是法官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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