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司法官增額五名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6-07-22 16:17:35
請參照考試院網站
五名都是院方的缺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7-22 16:38:00
兄弟姐妹們上啊!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2 17:14:00
暴龍X2,迅猛龍X1,翼龍X2,共5名!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6-07-22 17:15:00
樓上好笑嗎?
作者: jimmie1120 (心中小雨)   2016-07-22 17:37:00
大笑,但不拘泥於法條的法官還是值得讚賞的。
作者: fox999 (fox)   2016-07-22 17:55:00
好笑啊 怎樣
作者: heysiri (heysiri)   2016-07-22 17:57:00
我覺得二樓超有梗啊!肚子好痛XD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7-22 18:05:00
2F 笑了哈哈哈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6-07-22 18:07:00
2F說的很符合現況在社會,重大案件的判決結果XD
作者: thinksilver (銀白色的沉思)   2016-07-22 18:18:00
2f幽默 給推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7-22 18:44:00
笑死我XD
作者: anmemo (失憶症)   2016-07-22 18:50:00
蠻好笑的啊!
作者: CIALBYE   2016-07-22 19:04:00
超級好笑,哈哈
作者: sexintheair (空中愛愛)   2016-07-22 19:04:00
2樓好笑阿
作者: WeiKitten (noname)   2016-07-22 19:32:00
2F超有畫面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7-22 19:36:00
超好笑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7-22 19:48:00
沒想到國考板的大家基本都唸過一些法律 還有這麼多人會推二樓的那種推文...有空多看看判決書或是法條台灣很多部份出問題的環節根本不在法官...大多是你我選出來的立委通過的一些奇葩法條...或是一些檢察官...不拘泥法條的法官?有很多時候法官想怎麼判但是法條就是那樣子立法,你覺得每個法官都不需要管法條文字怎麼寫,然後按照情理法的順序做判決嗎?每個都能創設見解?每個都是大法官嗎...?會在這出現的大多都是唸過一點法律的 沒想到會出現上面那些推文 好可怕啊...
作者: VTsuyoshi (Rise)   2016-07-22 20:00:00
作者: superlawer (萬物皆空,隨遇而安。)   2016-07-22 20:05:00
輕鬆一點嘛!
作者: tarantula610 (衝車大將軍)   2016-07-22 20:09:00
哈哈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7-22 20:26:00
其實,罵法官的也還有學者群啊XD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6-07-22 20:29:00
最高法官的確有時見解難以苟同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22 20:31:00
有時候是法官一路順利考上,才幾歲就在上面判你,多少會不食人間煙火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7-22 20:36:00
學者群如果不罵實務,那學者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作者: osee (os)   2016-07-22 20:51:00
很準耶 所以應該是跟律師轉任名額流通的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6-07-22 21:17:00
怎樣食人間煙火?多考幾年30歲再考上還是去711做個幾年
作者: osee (os)   2016-07-22 21:18:00
而且院方會比較好嗎 真的做上手了 檢方才是爽爽過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6-07-22 21:19:00
蠻驚訝唸法律還可以認同二樓推文的人那麼多+1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2 21:20:00
h大言重了 這裡95%都是考不上或萬年考生 你認為他們的法律知識會比八卦版好多少 你沒看到公務員版都有人喊恐龍了
作者: privateeyes   2016-07-22 21:38:00
講真的 台灣人要還法官一個公道有的根本是警調亂偵辦 檢察官亂起訴 或是用錯法條然後法官輕判獲判無罪 大家都去罵法官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從來沒被罵 這樣實在是很不公道
作者: ifSwing (*夢想不滅*)   2016-07-22 21:40:00
二樓XDDDDDD
作者: privateeyes   2016-07-22 21:40:00
難怪越來越多的案子 沒有也要硬辦到有想破頭也要找個罪名起訴一下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7-22 21:41:00
看到推文出現非法律人的思維也覺得挺神妙的
作者: privateeyes   2016-07-22 21:42:00
辦案也在搞業績 結果最後沒有人關心真相一切只以自己利益為上
作者: s0993569 (carolan)   2016-07-22 21:43:00
是檢察官辦錯方向居多?
作者: thpst89105 (蛤)   2016-07-22 21:52:00
認真魔人是在認真什麼啦 笑一笑反串不行喔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2 22:01:00
好啦,林鳳營會便宜是法官的功勞啦,現在林鳳營又漲回去了ㄋㄟ,又有勞法官出手了!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7-22 22:46:00
我猜樓上 1.萬年考生 2.反串的 3.技術類或初等普等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07-22 23:16:00
其實考不上法官可以去當記者,不用讀書就可以下判決了
作者: tjustic (老爺)   2016-07-22 23:25:00
刑事案件若法官不拘泥於法條而為判決才是最可怕的
作者: ByMyWILL (IMusT)   2016-07-22 23:38:00
按憲法第80條,法官依「法律」審判如果法官不依法律審判不就違憲問題在於立委,而不是法官,這是權分立下的運作憲法不是高普共同科目嗎?怎麼有人連這都不知道?
作者: sake   2016-07-22 23:52:00
立法沒給裁量空間?難不成裁判也有裁量基準?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22 23:53:00
其實我是偏向比較民事法官的思考啦,沒有要爭論,但民事,如果法律沒規定就可援用外國法理,之前台中高分院民事庭那位法官…另外就是一位來上課的最高法院法官有說之前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2 23:53:00
所以目前的法律是法律人的法律,而不是全民的法律!
作者: ByMyWILL (IMusT)   2016-07-22 23:58:00
中年「未婚大叔」(魔法師)會只因為年紀大,就比剛畢業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6-07-22 23:58:00
看完上面推文 所以檢察官也很多很廢?
作者: ByMyWILL (IMusT)   2016-07-22 23:59:00
考上法官的年輕人更懂家事?
作者: hotwingking (難用的3.5G)   2016-07-23 00:00:00
技術程度高的專門法律,審檢出錯機會特別高
作者: sake   2016-07-23 00:01:00
橫跨式推理
作者: hotwingking (難用的3.5G)   2016-07-23 00:02:00
我覺得這是司法的裁量權常會不小必介入了行政法律的栽量權而不自知例如食品 醫療 環衛等常有這種現象毒澱粉一案最明顯 如果是禁止使用的卻使用了那就是構成犯罪 量刑程度雖是司法裁量權 卻考量了醫療傷害程度...這栽量的點實在跟行政法要處理的點完全不同法官不語之外 也不聽不看不感受社會觀感與民情習慣了我覺得早點導入陪審團制度吧 法官不語就用在這種地方法官不語是因為立場需超然 但很多法官不語是因為不懂專有名詞重大程度都不能理解 然後就作這讓人無法接受判決十幾年前中興大學發生擲放放射性核種於人飲用水案
作者: c12232151   2016-07-23 00:16:00
要考法官要有犧牲奉獻的精神 如果想賺錢 cp值超低
作者: hotwingking (難用的3.5G)   2016-07-23 00:16:00
案件打了九年 在傷害 重傷害 殺人未遂案 之間徘徊最後定調了 被告因偷拿校方射源且於夜間 用加重竊盜定讞 ...真開眼界了主管機關派人作的專業解說完全不被審檢理解
作者: c12232151   2016-07-23 00:25:00
希望那些有耐心 熱情 執著 的人可以考上 想賺錢的就算了吧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00:30:00
7y娃沒拒絕性侵,就是不違反其意願...天!
作者: linsikin (飛.....到哪啦....)   2016-07-23 00:34:00
法官薪水算很不錯了吧?社會地位又高 這就足以是考因了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7-23 00:43:00
沒拒絕是沒辦法證明有違反 看來又是個白玫瑰來的你可以假設你是法官寫一段證明-沒拒絕但有違反呀
作者: c12232151   2016-07-23 00:56:00
為了那個薪水去考法官 如果你去國營的法務政風 公股銀行法務的話 比較之後就會了解了 我在那裡 說真的 法官的薪水是用那種工作量換來的話 我寧可放掉 要考上就已經夠難了 考上後會被結案壓力逼 我待過有結案壓力的單位 了解其中的心酸這不是勸退 是要考之前要三思而行 不然將青春耗在這裡沒有太大的意義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7-23 01:05:00
放心 你沒有放掉的能力的 要很強才有能力放掉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3 01:08:00
我之前也想當總統 後來覺得那個工作量就放掉了Q Q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01:11:00
7y娃若懂事,一般情理都會拒絕,這就是一般老百姓想法,硬要扯証不証明有無違反,這就是法律人想法,所以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也沒錯怪你們!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7-23 01:26:00
所以判決書理由:依照一般老百姓想法...所以(佩服)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01:38:00
判決講人性,懂嗎?跟恐龍講話真累,一般的思維到了你們手上,還要囉唆一堆!判決書應寫依一般人性思維...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7-23 01:47:00
版上酸法官真的不遺餘力,最高法院法官一臉無奈說他們真的不是恐龍,我倒覺得他們是太保守。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3 01:49:00
讓我想起 之前有資工系的去修112的高微 說教的太難老師上課直接嗆 我也可以教的跟高中基礎微積分一樣阿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01:52:00
那是不是性侵植物人永遠是合意性交,因無法証明植物人違反其意願!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3 01:53:00
但其他同學程度比較高 你要看他們要不要跟你們一起降級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7-23 01:53:00
法官看過的案例事實、問過的犯人,比自詡有社會歷練的鄉民不知多多少,但總是被酸恐龍,說穿了“一般百姓思維、人民法感情”都馬是每個人自己講的算,可嘆法官經驗累積跟專業考量判出來的就會被說違反人民感情,嗚呼哀哉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7-23 02:00:00
沒辦法 都有人說判決理由要引人民感情當意見了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02:15:00
把一般人性思維說成人民感情,真是徹底恐龍!書都唸呆掉了強姦植物人不會犯罪,永遠合意性交!便宜的林鳳營就靠你們了,加油!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6-07-23 03:53:00
看到樓上說合意性交就知道你不知道 7歲那個案子的爭點在哪你說的合意性交就不會判刑 所以你知道7歲案的爭點在哪嗎?7歲那個案子有判刑喔 我猜法盲應該不知道問題在哪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7-23 03:57:00
樓上別理他吧 書念多不會呆 但不唸書就會變成某帳號
作者: jim810703 (bamboo)   2016-07-23 03:57:00
哈哈哈哈2樓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7-23 03:58:00
也滿可憐的 可能考太久壓力大了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04:00:00
廢話,與7y未成年性交當然有罪,但也沒強姦來的重!我還考太久哩!恁杯早退休享福了,不然還深夜不睡,就是不用上班!前陣子喝便宜林鳳營喝的很爽,懷念台北房價太高了,不知有沒有判決給他恐龍一下,搞不好可以壓房價哩!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7-23 07:22:00
樓上 周幽王80歲還會搞狼來了蠢事<--年紀大也可能是蠢人
作者: sunnymiruko (sunnymiruko)   2016-07-23 07:26:00
什麼恐龍法官~ 一堆暗地收錢後判決變輕的阿~~沒聽過三審後 豬腳麵線的嗎~~收錢拿好處的法官該叫什麼龍? 孔方龍嗎?
作者: asqwer (Xanya)   2016-07-23 08:23:00
台灣法官有幾個能信的?
作者: birth0302 ([註冊成功囉])   2016-07-23 09:56:00
ptt h龍!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6-07-23 09:59:00
某些人的推文…勸你還是少看電視多看點書吧…
作者: birth0302 ([註冊成功囉])   2016-07-23 10:04:00
PTT 書龍群再現
作者: Ramanujan56 (拉馬奴江5566)   2016-07-23 10:06:00
違反意願是指違反性交意願,七歲小孩是懂什麼叫性交喔?
作者: rabbit3591 (如果我是你)   2016-07-23 10:17:00
法官只是難考,但實際上隨便人也可以當,沒什麼難度的職業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10:39:00
判決書故意寫成文言文,讓一般人看不懂,以彰顯自己很行的樣子,就令人討厭!現法官這職位表面看起來很有社會地位,其實骨子裏,大部份人都很討厭,避之唯恐不及.
作者: sisistar   2016-07-23 11:15:00
今年名額算多的耶
作者: sunnyday5566 (晴天5566)   2016-07-23 12:19:00
希望某b只是公務員中的個案 不然那素質真是低落
作者: zakijudelo (阿爾~法~)   2016-07-23 12:36:00
念法律念到那麼嚴肅也滿慘的,嘴砲而已需要那麼認真嗎而且真的不用考上也能寫判決阿!EZ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7-23 13:38:00
是不能幽默嗎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15:37:00
那些法官認為自己神聖不可侵犯,只能拿香拜,不可幽默之~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6-07-23 16:02:00
你要罵應該罵最高院跟高院的某些老官跟立委至於文言文....撇開某些斧鑿之跡,是沒辦法的事情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16:38:00
什叫寫文言文沒辦法?寫個白話文,讓一般人都能讀懂是辦不到喔?曾有幾位鄰居及朋友拿判決書問我寫什意思,我還要翻譯哩!
作者: sunnymiruko (sunnymiruko)   2016-07-23 16:43:00
臺灣應該推動陪審團制 那個民主退步黨上台後有在弄這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16:59:00
對嘛!應該要全民參與,不應只淪為法律人的法律,不然恐龍之嘰,未來還會再繼續!
作者: swilly0906 (史威利哥哥)   2016-07-23 17:37:00
沒當過法官又怎知道他們的苦呢?不過我認識現在年輕法官 都還會上八卦版看廢文...
作者: molittlesky (魔小空)   2016-07-23 17:50:00
翻譯一下某人的發言:不管啦就是要全民公審啦唯一死刑啦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17:52:00
有上PT 看廢文的法官才會進步,至少知道一般人想什;不然再評論一下m的發言內容,這人若是法官,百姓自求多福!不然躲在宗廟認為自己高高在上的法官,與社會脫節,百姓要真理,不是要恐龍判決,社會哪行不辛苦,不要將法官辛苦拿出來嘴!
作者: klinmmm (尋花問柳)   2016-07-23 19:42:00
二樓 XD 個人覺得恐龍還是有 不能完全說無!
作者: ce12345   2016-07-23 20:12:00
我是真的不懂所以想請問一下,仍有教化可能是出現在那條法律條文上?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20:22:00
法律條文哪有"教化",那是法官的量刑裁量權吧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6-07-23 20:32:00
法官自由心證的啊 神在下判決的時候需要問刁民嗎?XD
作者: sunnymiruko (sunnymiruko)   2016-07-23 21:44:00
對啊! 只是遇到有錢的灌老闆比例相當高地用不可思議的角度轉彎~確實很自由心證~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3 21:49:00
現在才知道法界的黑暗面~
作者: sisistar   2016-07-23 22:58:00
2樓很有畫面XD
作者: Hambowbow (libror)   2016-07-23 23:13:00
快笑死XDDDDDDDDDDDDDDD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0:29:00
寫文言是避免解釋出錯吧 講真的有唸過國文 那才不是文言文
作者: girl5627 ( )   2016-07-24 01:04:00
2樓有看過判決書全文嗎還是你根本連判決書怎麼找都不知道呢?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1:17:00
2樓釣出一堆萬年考生跟文盲 他找到判決說也會看不懂吧就像你不會叫國小生去唸電子學一樣 這是超出能力範圍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1:25:00
恐龍永遠是不能批評的,一批評就趾高氣昂說你文盲,萬年考生,自以為了不起的嘴臉盡現世人眼前!釣到好幾位高高在上的法官,盡展趾高氣昂的嘴臉才是目的~也不想想自己是社會亂源之一還說法官立場中立沈默不語,在PT 被釣到就盡展悶騷樣~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1:51:00
我非法律系也考不上 但我知道不是自己專業的 要內斂謙虛但如果也沒拿出甚麼寫過的學術文章 或是對判決的內容批評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1:53:00
要求不恐龍判決,不需內斂謙虛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1:53:00
只是打空砲說忽略法感情等等的空談 其實是自己趾高氣昂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1:54:00
身為台灣人,對台灣司法要求,還需唸書寫文章?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1:54:00
一年大概有幾十萬則判決 你能舉出10個所謂的"恐龍判決"評析但我知道 你是看新聞看判決的 特別是蘋果這類的不是對司法要求 是對於任何專業的領域 本來就要有專業的回應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1:56:00
我不是歪國人,台灣司法品質關係我的週糟,懂不懂?專業的回應,搞到天怒人怨,真專業喔~只要一個,就可受批評,不需十個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1:59:00
我單純認真的問你一下= =" 你是反串的還是認真這樣想的阿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00:00
我家人就有一個被法官給賞惡罰善的恐龍判決,不提而已,浮出新聞報導的只是冰山一角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02:00
嗯嗯 瞭解 如果你家人有案 那你心情已經有定見也不意外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03:00
廢話~我會那樣討厭恐龍判決,當然有原因發生在我家人身上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04:00
那台灣如有1000個法官 你會用1個人或1個案去推翻全部嗎?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08:00
我對現象提出意見,非數量我說過,只要有一案恐龍判決,就必須全民公審還是你認為數量少,就安靜吧?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13:00
那相反的 如果你上面的推文有一句跟司法事實不符 也會反省嗎一年判決有數十萬個 如果以統計來說 數量的確是少 不否認吧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15:00
問題不在數量不刺激一下,以為百姓好欺負支付命令最近不是改成沒判決效力嗎?那就是個案刺激的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21:00
先這樣 晚了。離開前問問 你真的是現任公務員嗎(約聘雇?)支付命令改不改那是民事訴訟法立法院修法的問題吧........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22:00
你還是認為,支付命令只搞的某人家破人亡,統計學機率10萬分之1,就安靜認命吧?我正式公務員,國家錄取考上,有事嗎?退休中支付命令會改的動機就是個案引起不然沒事改什支付命令的效力,立法院吃飽沒事幹啊這都不知道,我相信你不是法官了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28:00
你的說法不就承認立法有問題立委又吃飽不幹 法官只是依法那怎會優先怪法官不是怪立委呢? 或是你覺得法律不用遵守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31:00
你下埸吧,支付命令算單純的,法官的裁量理由,自由心証才是受爭議的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31:00
順便跟你說一下 你舉的7歲女童案例 也是因為法律用字的爭議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32:00
跟你廢話太多了,你都抓不到重點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33:00
哈哈 你支付命令掰不出來要轉戰場討論自由心證嗎?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35:00
你下場吧,懶得再講廢話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36:00
你只是個不懂法律(也不願去懂)的人 但因為不懂而轉為憤怒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37:00
哦~不屑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4 02:37:00
不過這樣很好啦 腦袋不太用思考 你還是繼續看蘋果吧 辛苦啦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4 02:40:00
ㄎㄎ 看到有人講不贏中離(這篇竟然也能推爆 見鬼?)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45:00
秀才遇到兵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4 02:50:00
我是覺得你講不贏說 不會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吧XD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02:54:00
理你們,林鳳營又不會變的比較便宜!
作者: sunnyday5566 (晴天5566)   2016-07-24 09:58:00
某人就跟朱學恆一樣啊 我不懂 我不想懂 我不屑懂但我就是要生氣要憤怒
作者: jeross (資深廢柴傑洛士)   2016-07-24 10:47:00
一堆正義魔人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10:53:00
原來提煉毒油給台灣人民喝,獲判無罪,台灣人要先學會法律,才能憤怒喔~
作者: J0HAN (沒有名字的怪物)   2016-07-24 11:35:00
有這種程度的公務員 也無怪乎台灣環境好不起來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11:39:00
你要先考上公務員,才能罵公務員喔
作者: c12232151   2016-07-24 11:50:00
很多人說要先考上再來討論公務員 啊你有沒有想過 萬一考上後 跟想像的差太多 那接下來呢 就算考的上 也要付出相當的成本你以為人生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你這樣浪費 就像交女友 一直再說先把到再說 等到把到了又要後悔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看看書記官的離職率吧 有幾個考上後沒有後悔的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4 12:16:00
要考慮時間成本,那我可不可以不先學法律,就直接憤怒恐龍判決?
作者: klinmmm (尋花問柳)   2016-07-24 19:36:00
b大跟他們認真什麼呢 我就有親人在司法界工作,也是一昧強調他們法官永遠沒錯,都是立法者的問題,有些人中毒已深究不必跟他們認真了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4 19:37:00
沒有人覺得法官沒錯吧? 一年100萬件錯個1萬件我都不意外只是某帳號舉的案例 剛好都是記者判決的 例如毒油那個有看判決就知道 那是檢察官在外國取證時候出錯才導致你應該也是書沒念好 才沒發現就這樣講吧 快考上吧至於某帳號 公務員版101年說年資10年 103年年資倒退變8年根本就是出來反串的 不然有這種公務員也真讓人擔心
作者: clear0928 (clear)   2016-07-25 00:13:00
一堆自大禁不起別人批評的,明明一堆恐龍案例,怕人罵?法官嗆「轟」導盲犬出去 盲胞抗議反被控誹謗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544672COPY判決書 懶法官被解職http://goo.gl/WjowiF開庭態度差! 憤怒鳥檢察官遭彈劾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c9Up38bypM這些難道不是恐龍喔!wwww 我覺得念法律的總有莫名的優越感,當人們期待與妳們有落差時,不好好解釋,只會嗆人去念書 不懂法律別嘴 妳看過哪個行業這樣????使用竊盜 趁機觸摸不罰 妳們沒念法律以前 難道能接受?一般民眾憤怒本來就很正常 明明可以選擇的是好好解釋但一堆人只會嗆別人法盲又濫情 根本流於知識的傲慢這樣的態度被罵我看一點也不為過 並非全部都記者的錯一副高高在上 自以為是的姿態 要人家怎麼看得起妳?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5 01:36:00
小民心聲:我吃毒油吃到洗腎,好不容易等司法要還我們一個公道,結果判無罪,我們憤怒,要求司法說清楚講明白,結果你們法律人趾高氣昂的罵我們法盲,要我們去修讀法律再批評,要我們去讀全文判決,我只是小學畢業,要我們去唸刑,民法再來談判決喔,很為難我 ~1法官不是可以要求檢方補足証據嗎?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6-07-25 08:32:00
法官還可以變更起訴法條咧 你說咧?XDDDDDDDDDDDDDDD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6-07-25 09:15:00
變更法條跟職權調查都有很嚴格的限制 又是刑民不分的半桶水
作者: oho2530 (捲毛Amber)   2016-07-25 09:29:00
君不見,恐龍根本在民間不在法庭
作者: bebi (none)   2016-07-25 09:37:00
他考很多年了又沒念熟 別怪他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5 11:53:00
所以你們搞到太高深難懂,結果無罪給社會交代~你們對社會還很跩哩!可見我們這些小民還是找包青天較有用!
作者: freddy60907 (happysexyday)   2016-07-25 12:05:00
2f笑了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5 12:44:00
收網了~結論:釣出一堆自視甚高的法律人,把法學搞的玄又玄讓一般人不可觸摸,在玄又玄的法理運作下,判決結果給社會一堆屎,造成社會動盪不安,幾乎暴動,法律人又趾高氣昂的罵你法盲,不懂為何判成屎的法理,要小民唸書檢討,去同意並理解判成屎是應當的,法律人的嘴臉,完全由這篇呈現,謝謝大家!
作者: Edifiel (尖頭麵)   2016-07-25 13:51:00
還收網累,新警察喔?先搞清楚問題在哪再來說吧,很多事情不是只有單一環節出問題而已,自詡新警察的正義感也是造就問題無法解決的原因
作者: klinmmm (尋花問柳)   2016-07-25 17:49:00
my大是在回我嗎? 鬥這跟實際考上有何關係? 我102年就上榜進公部門了,要順便嗆人立場不同於你就是萬年考生?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5 21:32:00
在上帝眼裡,你們的高深法理只是個屁而已,把加害者法理到漂白,還要我們學習,我們還不屑去學哩~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7-26 00:02:00
....ㄜ 你誰阿我不是在講你阿順便看一下你這篇回文 那麼不營養 我看頂多初考或普考程度吧(或約聘雇?)我調查局跟外交特考都上榜^^別亂嗆錯人 乖
作者: klinmmm (尋花問柳)   2016-07-26 18:30:00
立場不同即質疑人考試能力或約僱? 你這思維我看你說你鍵盤上榜我還比較相信 可笑鍵盤上榜就不用講出來了好嗎 乖
作者: benpan (pan)   2016-07-26 23:48:00
k大,不用裡他啦,他嗆的是我是否公務員,我都沒在理,我的身分跟法官是否恐龍有何關係,追我身分,腦袋有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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