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sandonts (Catalano is A+)
2016-07-12 18:30:40今天105年高考民訴與刑訴這一科目
很多人都奮筆疾書
大概考得出鑑別的程度
有人40分鐘交卷
有人鐘響交卷
裡面有幾題我不會解
想請教各位30cm D-cup 180高 S曲線的各位小正太小美女們
第一題
股東會決議要多少股才能夠終止公開發行呢?
我寫總發行股5000的40%也就是2000股
第二題
我寫訴訟標的理論裡面?345和?767是不同的請求權
所以依照訴訟標的不同 兩訴不能合併申請
第三題
抹曉
第四題
刑訴的鑑定報告是不是間接證據呢?或者是輔助證據呢?
我寫證據證明力薄弱 當有強度高的必須要使用直接證據
以上, 請大家用力鞭打我, 我是一匹馬!
206 他原本就是法定證據方法沒題目 無法詳細回答
作者:
b03012002 (No gains without pains)
2016-07-12 18:48:00這什麼東東。
第一題不是商事法的東西嗎?還有第二題是考假處分吧,為什麼會扯到那裡?
作者: Pours (堅持) 2016-07-12 19:04:00
第一題不是分割共有土地和合意停止訴訟嗎
作者:
a7107772 (板橋蕭博駿)
2016-07-12 19:21:00第二題跟訴之合併有關?
作者:
wam1029 (waiting)
2016-07-12 19:48:00假處分那題 因為法院不判斷實體問題 所以受前訴確判拘束縱使提再審之訴亦然(83台抗319號)刑訴就考直接審理原則跟鑑定報告的傳聞例外吧 然後379條第10款的小爭議點一下應該就差不多了吧
作者: Pours (堅持) 2016-07-12 20:44:00
證物還是會拿到法庭上,只是看被告要不要再確認
作者: nunugogo (gogogo) 2016-07-12 20:50:00
那民訴兩題都考實務見解 不過假處分那題沒讀到 不會把532的要件寫一寫就不知道要寫什麼了QAQ感覺w大超猛然後刑訴第2題感覺主要不是要考提示證物替代物的問題而是鑑定報告屬性還有379第10款
W大好強…不知道有那個實務見解,只能自己推 再接再勵了
第四題雖然跟鑑定報告也有關,不過有特別強調被告抗辯證物不是他的,所以也有可能是考政物替代物
作者:
giepa (giepa)
2016-07-12 21:13:00應該是考證物實物提示 實務認為不用且不構成上訴第三審理由除非有爭執證物同一性 99台上2800
我第四題是寫證據替代物,違禁物需集中保管所以原則可以替代物提示,例外被告或辯護人有表示反對意見就不行。
作者: nunugogo (gogogo) 2016-07-12 21:58:00
剛剛去看判決 感覺是考那個判決 我居然寫可讓人家上三審我一定會被老師正義制裁 T_T
完了,我也寫上三審...哪一本書有寫到這個爭點啊好好奇我看林俊益的書似乎沒提到(?)
證物替代品存在很久了吧 應該每本書都會寫...林俊益老師的書應該是放在物證那邊吧
作者:
giepa (giepa)
2016-07-12 22:15:00不過也是有實務和學說認為要以提示實物為原則 言之有理即可
作者:
sayido (說好了的)
2016-07-12 22:44:00上面同學寫的證據替代品…好像不太對。1.證物的目錄、翻拍照片才是替代品。2.另一種,監聽的原始錄音是原始證據,監聽譯文是衍生證據。3.考題出的槍毒鑑定報告書,依性質個人覺得像是另一個文書證據,當然實際上的鑑定報告裡面會附翻拍照片則要屬另事
是啊現在實務在搞投影和把卷證資料電子化都是間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