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訴176-1和拒絕證言

作者: sisyphean (薛西佛斯)   2016-07-06 08:53:50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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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刑訴176-1說有作證義務
為什麼還有179-182的拒絕證言權呢
問題二
有人可以幫我舉例嗎
刑訴179因公務上需保守秘密可拒絕證言對吧
刑訴180為什麼親屬可以拒絕證言呢
刑訴181是怕自己作證反而使自己陷於不利因此可拒絕證言
刑訴182如醫生不能透露病人病情因此可以拒絕證言對吧
請高高手幫我解答以上兩個問題好嗎
感恩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7-06 09:04:00
不就原則跟例外
作者: cheermin (客體錯誤)   2016-07-06 09:51:00
原則上適用176-1,但例外有179-182情形可以拒絕證言你該不會只有讀法條吧,課本上都有舉例好嗎......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6-07-06 10:32:00
這.....其實看法條就可以推測為何例外啊
作者: s1001234 (亦凡)   2016-07-06 15:07:00
傳聞證據原則不具有證據能力,例外有之。一樣的概念,就是原則跟例外
作者: memorable (roots)   2016-07-06 21:11:00
你是犯人的配偶。你去法院作證。會說自己配偶不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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